索引号: | rs-2020-00025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20-07-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共服务 |
关于申报环县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资格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2、企业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的规模;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科技型、创新型和新兴经济领域、新业态的小微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经省级认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能为毕业生提供与其专业技能匹配、技术含量较高、适宜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的岗位;
4、能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与招聘毕业生依法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申报:
1、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的;
2、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内,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企业;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申报资料
(一)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情况详细介绍,其中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应注明是否含财政生活补贴)、社保待遇、休假情况等;
(四)《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
(五)2017年—2019年利润表或损益表;
(六)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七)近三个月工资表复印件(需加盖企业财务印章,有财务人员和法人签字)。
三、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5日
申报地址: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711室)
联系方式:0934-4423707
附件: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xls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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