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zz-2025-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医疗卫生 |
环县2025年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工作开始啦!
宫颈癌和乳腺癌简称“两癌”,是严重威胁妇女健康和生命的两大“杀手”。为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减轻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2025年市政府将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检查救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检查救助工作已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女性朋友们快快行动起来吧!
一、“两癌”检查救助对象
1、采取自愿原则,对全县2022、2023、2024年未接受过检查的33-64岁城乡低收入妇女(低保、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公益性岗位、打零工、无体检保障等)进行“两癌”免费检查。
2、对2025年6月前及往年确诊未救助过的患有宫颈癌、乳腺癌(原位癌及以上等级患者,癌前病变患者不在救助范围)的环县籍城乡低收入妇女(低保、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公益性岗位、打零工、无体检保障等)进行救助。
二、“两癌”检查内容及地点
1、检查内容: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HPV检测、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2、检查地点:县妇幼保健院,参加“两癌”检查记得带上您的身份证,如果是城镇低保、特困人群等,请同时携带低保证、特困证等。
三、“两癌”检查救助时间
1、“两癌”检查:即日起至5月30日结束。
2、“两癌”救助:即日起至6月10日申报结束。
四、“两癌”救助程序
1、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环县籍城乡低收入患者向当地乡镇妇联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庆阳市2025年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请表(联系户籍所属地或居住地妇联提供);
(2)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受理时查看原件);
(3)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首次确诊医学证明、病例(包括诊断、治疗)和近5年内就诊治疗病例的复印件;
(4)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
(5)所在乡镇(街办)出具的非“四有”人员证明(即本人和配偶非财政供养人员;无工商登记企业;无消费性车辆;农村户籍无商品房);
(6)缴纳城乡医疗保险票据复印件(受理时查看原件)。
2、村委会(社区)、乡镇妇联对患者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核实,核实无误报县妇联审核后上报市妇联审核审定,将确定救助对象进行救助。
温馨提示:
如果您对“两癌”检查救助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县妇联:0934-442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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