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zz-2022-0003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曲子镇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告知
曲子镇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告知
全镇广大居民群众: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提高全镇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的安全防火意识,特告知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进入林区请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务必谨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随意乱丢烟头;
3.不要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在林区烧荒、烧田埂草、烧稻草、烧草木灰、烧火土;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野外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未经批准炼山造林;
9.不要在林内用高压电狩猎、烧蜂烧蚁、烧山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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