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zz-2025-000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优良天气率90%,庆阳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绩单”出炉
2024年,甘肃省庆阳市积极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八大行动”,奋力推进美丽庆阳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水环境、自然生态环境等领域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9,同比改善2.9%,排名全省第三;优良天数为329天,优良天气率90%,同比提升4.6个百分点;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均值分别为7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0.9毫克/立方米、146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未发生人为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均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细颗粒物完成“冬防”管控加严目标。
水生态环境方面,全市23个国、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平均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比例95.7%。马莲河、蒲河两条主要河流水质显著改善,国考出境断面水质连续4年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类别,流域水环境质量发生了历史性转变。
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全面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野生动物保护法》《庆阳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等,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纳入林长制、河湖长制的重点内容,全面加强以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自然保护地监管,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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