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qzz-2023-0005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0-3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救助 |
“兜底暖民心、救助见实效”社会救助政策系列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
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最后一道防线,与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息息相关。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特别推出“兜底暖民心、救助见实效”社会救助政策系列宣传,主要介绍最新的社会救助条件和标准,为困难群众申请各类社会救助提供更多方便。今天专题介绍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
凡具有本县户籍,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城乡低保、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一、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十二种的多重)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为每人每月12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和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为每人每月11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和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残疾人为每人每月120元,听力、言语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残疾人为每人每月60元。
三、办理地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咨询电话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0934-4422823
演武乡:0934-4619406
合道镇:0934-4461116
天池乡:0934-4638303
曲子镇:0934-4451214
木钵镇:0934-4553261
八珠乡:0934-4573502
樊家川镇:0934-4653702
洪德镇:0934-4681127
山城乡:0934-4479247
甜水镇:0934-4482146
虎洞镇:0934-4495003
毛井镇:0934-4596005
车道镇:0934-4524028
芦家湾乡:0934-4696100
小南沟乡:0934-4514501
罗山川乡:0934-4718007
南湫乡:0934-4726102
耿湾乡:0934-4580107
秦团庄乡:0934-4660167
环城镇:0934-442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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