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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8-11-01 00:00:00 【字体:

    

事项名称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

受理范围

个人

办理机构

机构名称:曲子镇民政工作站,地址:曲子镇北街6号邮编:745701联系人:李翠婷联系电话:18993448103。

监督投诉电话

0934-4451214

受理条件

凡属我镇农业户口,上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常住居民家庭都可以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所需材料

1、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

2、农村低保申请书;

3、农村低保申请诚信承诺书;

4、农村低保入户调查表;

5、家庭成员重病(残)诊断证明(残疾证)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包括第一页)复印件等。

办理程序

1、农户提出申请,申请有困难的,村委会或驻村干部可代为申请;

2、驻村干部及村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综合评估、公示后报镇政府审核;

3、镇政府复查审核、公示、上报县社救局审批;

4、县社救局抽查复核、公示、审批后将结果返回镇村两级公示;

5、颁发《低保证》,并通过“一折统”兑付资金。

流程图

流程图附后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网上办理

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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