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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红绿灯合理利用及远光灯管控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19-04-19
信件索引号 201900033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1.环县城内道路两边红绿灯向左以及直行同时亮起,发现大多数司机都不愿意转弯让直行造成交通拥堵以及轻微事故常发生,为何不把两边的向左和直行信号灯分开指引呢?(如直行时两边的左转车辆待转,直行信号灯变红灯时放行左转车辆)这样既提高通行率也杜绝事故发生2:现在县城内以及G211庆阳段晚上随处可见开着远光灯在通行,为什么不能去整治呢?全国一年因为远关灯发生事故数不胜数 感谢领导 望早日整改为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19-04-25
办理结果

杨先生:

您好!关于“红绿灯合理利用及远光灯管控”的信箱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城区红绿灯左转及直行信号分开指引的建议,由于我县城区位于211国道,车流量较大(每日8000至13000辆),极易发生交通拥堵。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城区道路左侧第一车道均为左转、直行合用车道,因此路口红绿灯无法设置为左转及直行信号分开指引的方式。

2、关于城区及211国道滥用远光灯的问题,我大队始终按照设卡排查、及时取证、严格查处的要求,坚持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有中心线的道路使用远光灯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我们在城区及211国道查处滥用远光灯的情况无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处罚。要从根本上扭转目前滥用远光灯行为,主要还需从提高广大驾驶员的素质与意识入手。一方面,在驾驶员培训中硬性要求每个学员都要熟练掌握远近光灯的正确使用,提高规范使用灯光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宣传平台,进一步宣传“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危害性,对因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予以曝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夜间巡逻管理和酒驾夜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滥用远光灯行为查处行动。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电子卡口、城区道路监控设备等科技装备固定证据,并可以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进行曝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文明使用远光灯”的环境与氛围。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