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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危房(窑)改造款迟迟不发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3-12-0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何县长:
您好,我是木钵乡曹旗村曹原自然村曹全宝,今年雨灾,我家原有的3间箍窑全部倒塌,受灾严重,乡上和县上都来我家照了相,乡上说我家的情况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补贴14000元,我多方借钱,已于8月底盖好了3间符合补贴标准的砖房,国庆节前县上、乡上也都来我家做了登记。但现在我家的危房补贴款迟迟不能下来,最近乡上又说要领补贴,需要在补贴款里先扣除我的计划生育罚款。 请问一下何县长,从危房(窑)改造补贴款(专项)中,直接扣除计划生育罚款合理吗?另外,像我家今年受灾这么严重的情况,(原有窑洞全部塌完了),咋们政府能给点救灾资金吗? 谢谢何县长。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日期 2014-01-10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对于您在中国环县网留言板反映关于你家危房改造款迟迟不发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你家属于2013年灾后重建户,享受灾后重建补助资金14000元,县上规定,开工建设支付5000元,完成主体工程再支付5000元,下剩资金需县乡两级验收合格后拨付。截至1115日,已通过“一折统”拨付补助资金10000元,下剩资金待县上拨付后予以兑付。 

社会抚养费征收属于国家政策,每个公民都应予以执行。你夫妻两人于2013711日生育计外二胎男孩,按照《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征收社会抚养费16153元,按规定当年应征收总费用的40%6461.2元,但经镇村干部多方催促,你至今分文未缴。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发放灾后重建补助资金正处于同一时段,你误以为是将下剩补助资金用于扣除了计划生育罚款,我镇从未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借口扣除任何补助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木钵镇人民政府 

201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