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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老百姓的无奈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4-03-24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何县长:
您好! 我是事发当事人的姐姐,给您写这封信也不知道您能不能看到,但是只要有一丁点的希望我们都必须试试,我想说说环县劳动局的办事效率和办事能力的问题。 我弟弟年前在一家企业上班,上班时候发生意外,现在小小年纪脚趾没了,走路都是问题。认定工伤单位不给盖章我们就去了劳动局,工作人员让我们拿资料我们都提供了,就让我们回家等消息。年后经过我们多次催促才告知我们结果,他们去了单位承认是工伤但是也不给盖章,说他们也没办法,让我们自己解决。我们又单位劳动局来回跑,可是我们就像皮球被人踢来踢去,去哪儿都不给解决。前段时间公司欠工人的工资都是劳动局给发的,我弟弟的工资也是他们发,如果说确认不了劳动关系,单位为什么给我弟弟发工资,名义还是工伤补助,还是劳动局给发的,如果这种情况仅仅因为盖不了章就没办法,那我们身体受到伤害就是活该吗?我们前几天去劳动局要工伤证明人的资料他们也不给,这就是人民公仆吗? 我们现在质疑环县劳动局的办事效率和办事诚心,我们希望何县长能给我们做主,帮帮我们,我们只是老百姓,真是没有其他办法了,在这里先谢谢何县长。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日期 2014-03-28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对于你在中国环县网留言板反映你弟弟外出务工受伤,无人管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答复如下:

经调查,你弟名程浩,男,汉族,生于1989105日,家住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毛其来铝厂中区23号楼36号,201310月份经人介绍到龙口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刘园子煤矿综采队端头维护岗位上工作,20131118日下午3时左右在刘园子煤矿材料管理处上班过程中受伤。

程浩受伤后于20131230日来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我局于2014225日派工作人员到刘园子煤矿调查取证,申请人提供的证人只联系到郭应一人,其他证人已经离开刘园子煤矿项目部,电话联系不上,无法调查取证。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和龙口矿业公司刘园子项目部负责人协商,但该公司负责人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盖章,致使程浩工伤认定材料因缺一证人证言和单位意见不能上报,建议程浩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继续认定工伤。现本人已向我局提交了仲裁申请书,我局将按法定程序予以及时办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