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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物业严重违反居民用电充当电老虎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4-04-06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锦江花园的物业管理为了控制居民给物业每年所交的各种费用,实行用电、水统一管理,但他们不顾住户同意和知情,私自联系购买并安装了电表,根本未经电力部门校验,每月统一向住户卡上充电,大多数住户反映用电实际度数与卡上交的电费相差过大,物业不予理睬,每晚灯火通明的房子都是物业工作人员的家,据侧面掌握,该物业每年要结余十几万元的电费,物业他们只有电力部门安装的一个表,按照实际给电力局缴费。所以严重违反严重违反居民用电充当电老虎,请求政府领导帮助我们锦江花的住户主持公道,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管管这只克扣千家万户的“电老虎”!!!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日期 2014-04-17
办理结果


网友你好: 

对于你在中国环县网上反映“物业严重违反居民用电充当电老虎”一事,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工作组进行深入调查。 

经调查,锦江花园的业主分户卡式电表由原开发企业陕西蒲城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小区总电表由县电力公司安装。县电力公司只抄总表并收费,业主分户电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2010年,环县物价局《关于锦江花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第三项明确规定,二次供电管理费按实际用电量在现行政府制定的居民用电价格的基础上每度按0.05元的标准收取,现行政府制定的居民用电价格为0.51/度,锦瑞物业服务企业二次供电管理费电损每度电加收0.03元,实际向业主每度电收取0.54元,在县物价局批文规定之内。 

411日,我局与北关社区协调县电力公司,对小区总电表、业主分户电表随机抽取3户电表进行校验,校验结论是电表合格。你反映锦瑞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违规用电一事,经调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本小区居住的有两户,这两户都安装了卡式电表,查看物业服务企业电费收缴台账、电费收据,两户都按实际用电量缴存电费。 

锦江花园住户512户,实际入住478户,按每户每月用150度电计算,每年整个小区电损收费为:478户×150/户×0.03/度×12=25812元。与您反映锦瑞物业服务企业每年结余十几万元的收费不符。 

环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