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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如何办理已婚未育未领养证明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5-12-27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请问在哪个办理已婚未育未领养证明?
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必须本人去办理吗,还是可以由他人代办?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日期 2018-04-03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你好

现就你的留言“如何办理已婚未育未领养证明”回复如下:

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办)计生办;2、现居住地所在地乡镇(街办)计生办。

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方式。

户籍地办理:(1)户口簿或身份证;(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已婚育龄妇女还应提供《结婚证》。在离开户籍地之前,持上述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街办)计生办办理;(2)持证人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向居住地乡镇(街办)计生办交验《婚育证明》,并向户籍地反馈现居住地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

现居住地办理:现居住地乡镇(街办)计生办可通过信息平台婚育证明查询功能通过国家PADIS平台直接查询户籍地提交的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配偶信息、子女信息等情况,现居住地可根据查询结果打印《婚育证明》。如果查不出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信息,就需要发送协查,及时向户籍地发送协查,户籍地应在收到协查信息7日内反馈。在查询一致的基础上,现居住地可以打印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自打印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功能与纸质婚育证明相同。

可以由他人代办。

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