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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环县刘康开的淘宝店 恶劣行为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6-07-09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工商领导,您好。
我叫黄路琼,关于甘肃省环县的顺源电动车官方旗舰店,卖家设置团购活动收了我951.5元 淘宝关店跑了不发货。商家刘康,掌柜:wdvvbbvdw  .2008年11月注册开的淘宝,卖家会员名wdvbbvdw:真实姓名刘康 身份证号:622822********0051,地址:甘肃省 环县环城镇财贸巷34号 店名:叫团购工厂店。淘宝卖家设置的限手机参团的团购优惠活动,限手机参团的优惠活动,是卖家获取吱口令给我,让我拍下喜欢的宝贝,提交订单不要付款,让我用手机复制口令,打开支付宝添加团购账户在团购付钱,我在团购付款了,淘宝拍下宝贝的订单号:1516736250092923  。淘宝商品:顺源电动车,60Ⅴ载重王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电瓶车载货电动代车,淘宝店家注明12小时内发货。4月5日晚上我联系卖家旺旺,卖家旺旺一直隐身发信息不回,我打了商家刘康电话131****5199问发货什物流,卖家电话空号无法拔通,我多次打了热线电话:057188158198和多次进线反馈订单号:1516736250039293 。说这个订单号在团购付钱了即时到帐的。客服说帮我催促卖家与我取得联系,可是卖家一直没有联系过来我,旺旺天天隐身。淘宝店城市到处改5月份卖家淘宝关店了。客服一催促就催促卖家85天多了,到现在卖家也是一直联系不上的,一直没得到处理。我的血汗钱,对这种卖家的行为非常气愤。淘宝阿里巴巴披露刘康卖家身份信息给我找刘康当地人大处理的 。求的有关部门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日期 2016-07-12
办理结果

黄路琼消费者

您好!

711日,我局接到您在县长信箱关于申诉环县人刘康(身份证号622822********0051)在淘宝网顺源电动车官方旗舰店售卖电动车,收取您的付款后迟迟不发货的留言后,我局抽取消保股、市管股执法人员组成调查组,立即采取行动,到城关派出所社区民警队调取刘康的基本信息,通过其家人联系到刘康本人,通知刘康于711日下午到工商局消保股,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询问调查。通过询问调查,结果如下:

刘康对您反映的“他在网上开了甘肃省环县顺源电动车官方旗舰店”一事毫不知情,此网店不是他所开。

刘康的身份证曾在201512月份丢失过,后又通过给拾取者付200元报酬的方式找回。

刘康于20161月份在淘宝网站注册了“蓝图设计工作室”,但店面后期设计装修并未进行。

刘康在4月份曾接到淘宝平台电话,询问售卖电动车一事,刘康否认后,平台让他在三个工作日申请解冻淘宝账号,但当刘康打电话解冻账号时一直提示“客服忙,随后再拨”,后来再没管。淘宝平台后来又多次拨打刘康电话,刘表示与他没关系不要再给他打,淘宝也停止了再给他打电话。

网上商家留的电话131****5199不是刘康的电话。

刘康没有收到有关电动车交易的货款。

鉴于这种有可能是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注册网店然后进行经营的行为,淘宝网应该在审核时把严关口,我们建议您继续与淘宝网售后联系,把工商局调查结果反馈给淘宝网,请淘宝网处理。

环县工商局

201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