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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村残疾人家庭困难补助政策及标准有何规定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6-10-25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柴书记
你好!
感谢你能在百忙之中查阅我家关于残疾孩子的有关问题。我家现有三个孩子,老大为一级残疾(有残疾证),现年25岁;老二大学毕业后打工;老三上初二,家中五口人就靠种地和羊只勉强维持生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016年的残疾人补助和低保补助目前均未发放,我们不知道现在关于残疾人的及农村低保有何规定,我们想知道今年的具体政策,并希望能尽快发放孩子的残疾及我们的低保困难补贴。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日期 2016-11-24
办理结果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关于“农村残疾人家庭困难补助政策及标准有何规定”一事,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环政发[2016]90)文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如果你家符合上述补贴条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残疾人补贴。

 环县社会救助管理局

20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