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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永馨家园违规收取物业费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3-09-0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永馨家园的开发商连家私自收取物业费,不出具任何收费凭证,业主要求出具物业公司营业许可证,他们公然说没有,说房子是他盖得,他想怎样就怎样,并且对不交的住户断电、断水,严重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按照法律规定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开放商无权向业主收取任何费用,请县领导在百忙之余派人检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日期 2013-11-08
办理结果


网友你好: 

对于您在中国环县网留言板反映永馨家园开发商私自违规收取物业费、乱停水一事,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房管局调查处理。 

经查,永馨家园是灵武路整体改造时由当时的土地使用人开发建设的小型住宅楼,建筑面积5358.40平方米,其中住宅40户,建筑面积4600.05平方米;商铺18户,建筑面积758.35平方米。2013920日由永馨家园开发商主持,在房管局物业管理股的指导下及北关社区的参与下召开了永馨家园首次业主大会,大会选举了业主委员会成员、业委会主任、业委会副主任及委员。 

永馨家园由于面积小,该小区附近再无其他成片的住宅小区,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都不愿入驻开展物业服务,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只能由开发商代管。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清洁工、保安、电工、水暖工等工人都必须要配备,如果按物价上核定的0.2/平方米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雇人管理的费用远远不够。在922日的业主大会上经过与业主的协商同意按0.4/平方米缴纳物业管理费用。2011年小区业主正式入住,经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免去小区业主2011年度、2012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已收取的部分物业管理费采取归入13年物业管理费或退还给业主两种处理方式。 

关于乱停水的问题,一是2011年停水是因为业主不按合同约定交清房款,开发商为催促房款采用乱停水的方式解决问题。二是2013年由于二楼的住户自来水管线破裂,水灌至一楼,为维修自来水管线而停水。此后再无乱停水现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