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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我该如何参加新农合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5-06-17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木钵高寨村村民,由于当年上学的原因户口转出去了,新农合也就没能参保,毕业后户口转回来了也没有什么正式工作,一直想参保却处处碰壁。我想咨询领导我现在应该找那些部门,都有什么程序来办理参保,等待领导您的回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日期 2015-06-30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你好!

关于你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政发〔20156号)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如下:

参保范围

本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办法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时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登记参保。

缴费标准及政府补贴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12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400元缴费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60元补贴。县级财政对选择100400元缴费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5元补贴,对选择5001000元缴费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10元补贴,对选择1500元缴费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15元补贴,对选择2000元缴费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20元补贴。

对城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县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代缴养老保险费。

对城乡特困户,县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代缴养老保险费。

对城乡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夫妇),县财政按每人每年30元代缴养老保险费,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