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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环县通何坪车费为何高出政府规定票价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5-01-2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何县长,您好!我要向您反映关于何坪村通环县的班车票价问题。物价局规定环县通何坪班车单程票价为15元,但是,司机沈浩波对物价局的规定视若罔闻,单程车费收到18元,这样都收了一年多了,还不执行政府的规定。再说根据车距里程,收这么多确实是高了,老百姓的血汗钱也来之不易呀,请何县长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 回复日期 2015-02-16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在春运期间收到您反映客车私自涨价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联合运管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春运期间全县范围内的客车及出租车私自涨价问题,采用明察和暗访的方式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发现有个别客车和出租车存在票价多收多卖问题,主要表现为站外售票不规范,不按站点收费,出租车有拼客、拒载现象。针对以上情况,为维护春节期间客运市场价格稳定,规范我县公路客运价格秩序,保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各客运经营户下发了《公路客运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80多份,向县内长运、宏运、胜达三家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发放《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运价及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150份,并要求所有营运客车必须随车张贴价格公示表,公开“12358”价格举报电话,责令环县胜达公司和环县汽车站,立即停止并限期整改其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政府定价和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针对环县至何坪班车私自涨票价问题,我局已对环县胜达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做了处罚: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并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600元;3.罚款500元。近期经调查了解,该线路票价已恢复至15元(全程),再未出现私自涨价行为。 

春运期间我们将进一步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检查整改情况。对今后拒不执行政府定价的客运车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环县物价局 

201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