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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征地拆迁信访书
来信人 刘** 来信日期 2024-07-18
信件索引号 202400063
信件内容
上访人:刘某某,住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罗山川乡,联系电话:176****5028。
上访事项:环五联合站对罗山刘团庄队土地征收
负责人:[未知],该征收局的负责人:未知。

请求事项:
请求尽快下发征地补偿款。

事实与理由: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时,给承租人的各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我家的地在2023年已经完成了征收,土地已经有施工方开始在施工,但是一直未收到补偿款,基于对政府的信任,一直是家里的老人进行确认签字的,我作为户主刘某锋的儿子一直未过问此事,直到2024年5月初的时候仍然没有任何动静,但是征地补偿协议家里又没有,老人又记不住里面的事项,打电话咨询乡政府和县土地资源局均无正面回应,并且以各种理由推辞不办理。

二、无果只能打市民热线帮助处理,但是最终给的回复仍然是等待,实在没有办法才来打扰领导,不想让农民对政府的信任荡然无存,恳求领导能快速处理。

上访人:
刘某某
2024年7月18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罗山川乡 回复日期 2024-07-24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2024年7月18日您在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环五联合站对罗山川乡大树塬村刘团庄队土地征收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乡政府调查,刘某某的征地款和青苗补偿款根据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亩四万三千七百二十二元拨付。按原来征地补偿规定每亩4万元的钱款已于2024年7月24日拨付到位,由于地价上涨,与新标准所差每亩三千七百二十二元的土地征收款由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拨付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县罗山川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