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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申请公租房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1-12-07
信件索引号 202100220
信件内容
请问申请公租房都需要什么材料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21-12-08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12月7日,您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咨询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现答复如下:

申请对象:环县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园林工人和公交司机。

申请条件:(一)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①申请家庭为环县城镇户籍;②申请家庭为当年我县城市最低收入保障家庭;③申请家庭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①申请家庭具有环县城镇户籍;②申请家庭的收入上线以我县城市低保家庭收入线的3倍来确定;③申请家庭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三)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①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②申请人属环县城镇区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中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或各类企业中已签订劳动合同、毕业后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正式职工(个体工商户除外);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环县城镇区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四)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①申请人具有环县城镇户籍(居住证);②申请人已在环县城镇区域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且在环县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环县城镇区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五)环卫园林工人及公交司机。申请人为在本县从事环卫园林工人及公交司机;在本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家庭成员中无财政供养人员、名下无轿车及大型车辆、未从事个体经商和开办企业。

由于我县目前无公租房房源,暂无法受理公租房实物配租相关业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