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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环县刘家湾安置小区物业收费是否合理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21-10-26
信件索引号 202100201
信件内容
环县刘家湾安置小区物业无任何收费标准公布的情况下,收取物业费为1.1元/平方米,另外单独收取垃圾清理费48元/年,公共用电200元/年,我想咨询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合法。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房产服务中心 回复日期 2021-10-27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10月26日,您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反映环县刘家湾安置小区物业无任何收费标准公布的情况下,收取物业费为1.1元/平方米,另外单独收取垃圾清理费48元/年,公共用电200元/年,我想咨询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合法。现答复如下:

刘家湾安置小区共有104户、3幢、高层一幢、多层二幢,15000平方米。现由环县兴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属前期物业服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法人:孙三宝。

经核实:以上收费合理。1、依据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全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庆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暂行)高层(带电梯住宅)收费1.1元、多层住宅0.35元。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照明、智能化、景观设施等其他公用水、电的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定期公布。3、垃圾清运费由环卫局委托物业公司代收一户一年48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