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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大学生就业
来信人 刘** 来信日期 2021-08-18
信件索引号 202100158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由于之前考公,前段时间成绩出来,自己笔试没过,但还是想继续备考,由于已经毕业不能一直待在家里备考。在网上看到了有一些公益性质的岗位,但仔细阅读后发现都是需要城镇户口的,于是想咨询下各位领导,有没有农村户口可以报考的公益性质岗位或者其他类似的工作。
        最后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阅读。
        此致
        敬礼!
        2021年8月18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1-08-18
办理结果

网友:

好!您反映的“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庆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庆市人社发〔2020〕223号)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自愿提出就业援助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区域内“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持有《残疾证》的城镇居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因您系农业户口,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援助条件。您可以通过对接“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就业(具体事宜联系4423707),也可以通过自主创业、择业或各类招考方式实现就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