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近期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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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感谢李局长的解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希望新闻媒体持续关注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需要单独采访或进行深度报道的媒体朋友请会后与省政府新闻办联系。
今天我们还邀请到我省两位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代表,会后将接受媒体的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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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负担,税务部门从2023年2月1日起对存款账户账号报告、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等8类税费事项,按照可容缺资料范围进行容缺办理。
对符合容缺办理情形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资料及具体补正形式、补正时限和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业务事项。
纳税人补正容缺办理资料时,可选择采取现场提交、邮政寄递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补正容缺办理资料,补正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纳税人应履行容缺办理承诺,承担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责任。纳税人未按承诺时限补正资料的,相关记录将按规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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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请问今年以来,税务机关“容缺办理”的事项有哪些,具体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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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在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甘肃省税务局主动协同高效作为,以更大力度更优措施,打出政策落实“组合拳”,推动好各项政策落地生根。据统计,今年1-7月,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已经达到105.5亿元。具体来说:
一是更大力度抓好统筹落实。全省税务系统按照快退税款、狠打骗税、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的工作策略,落实“快、准、严”为总要求的甘肃特色打法,建立了“日调度、周汇报、月小结”的工作机制,实行了“横向、纵向、外部”周工作清单“三单”工作法,推出应享政策菜单和已享政策账单“幸福两单”,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和基层直联点,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二是更高精度实现“政策找人”。省税务局以“不重复、不打扰、不遗漏”和直达快享为政策精准推送目标,依托税收大数据应用平台,构建政策落实纳税人基础数据库、优惠政策应享库、优惠政策已享库、政策落实风险库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监控分析模块组成的“四库一应用”特色方案,通过优惠政策已享库“画像”倒打标签,通过外部门共享数据“画像”正打标签,通过审计督查发现问题“画像”补打标签,实现“政策找人”全覆盖的工作目标。8月以来,我们依托电子税务局已向3113.64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
三是以更优服务回应社会期盼。省税务局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近期若干措施》,制定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优化电子税务功能,深化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减轻办税缴费负担。
兰州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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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请问税务部门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这些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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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
省税务局副局长李涛
李涛: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多项税费优惠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部分到期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并优化完善,加大支持力度。比如: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一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在国家授权可上浮幅度的最高标准内,经省政府同意,“顶格”确定我省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税费限额标准。为确保经营主体尽享快享,这些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是延续执行一批税费优惠政策至2027年底。主要包括: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
三是新出台部分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将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100%提高至120%等。
香港商报记者现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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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请问近期发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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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民: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引导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将推进《若干措施》贯彻落实与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起来,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为民营企业投资兴业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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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在推进《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方面,下一步还将做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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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民: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标准规范体系。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着力解决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涉企执法不公问题,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36家省级执法部门已全部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或修订工作。
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重复执法、频繁执法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是不断改进涉企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引导督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落实“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手段,督促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
四是切实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出台《甘肃省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畅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在全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大力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执法等执法扰企突出问题,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记者现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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