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甘肃省环县人民政府网!今天是:

您的位置: 首页 >部门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nyncj-2025-0003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7-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2025年中央财政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5-07-09 【字体: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16号)和《甘肃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庆阳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25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决策部署,在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检测化验收尾工作及内业检测数据审核、复检、省级验收及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有序推进成果验收与汇交,力争2025年完成基础图件编制耕地质量评价、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等专题成果编制任务。

二、实施内容

2025年中央财政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主体为县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内容如下。

(一)完成内业数据审核与验收。按照内业制备与测试化验验收方案、内业数据审核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全县6918个样品 内业制备与检测数据审核、复检任务及县级内业自验和省级验收工作,及时整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二)按期形成普查成果。按照土壤三普成果形成实施方案、 质量控制方案要求,完成县级基础图件、专题成果、普查报告及志库类等成果编制任务。

(三)完成剖面土壤系统分类鉴定。对照修订后的土壤分类系统,逐一核对二普土种和三普剖面,完善县级土壤类型清单,上报省土壤普查办,形成全省土壤分类系统。

(四)严格把关成果质量。按照成果形成质量控制方案要求, 落实质量控制主体责任,组建质控专家队伍扎实开展过程质控、中期评估、抽验整改和结果审核等工作。

三、资金来源和使用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资金250万元,按照《甘肃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农〔2023〕79号)有关规定,资金用于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制备及检测、成果汇总等17家第三方服务单位服务费。

四、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2025年6月完成内业数据审核与验收;力争2025年完成基础图件编制、耕地质量评价、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等专题成果编制任务。项目资金执行进度9月底达到80%以上,12月底达到100%。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资金分配计划表

2.2025年中央财政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

目绩效目标表

 

d8e01805d3a34faa813fafc748e647e1.Png

7d6a637514fb43ebaa2282f8938e37dc.Png

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