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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9 15:55:24 【字体: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共同做好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项目计划谋划工作的通知》(甘农区发〔2025〕1号)环县财政局《关于安排使用2025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资金的函》(环财函字〔2025〕5号)文件精神,我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资金共安排7类20个项目5020万元,现将项目计划随文下达,请抓好落实。

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农发规〔2024〕1号)要求,管好用好协作资金。一要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按照“谁分配、谁公告,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将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 10 天。二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三要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落实资金管理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项目主管单位切实履行主管职责,把好项目资金监督关,督促实施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进行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召开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具体事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确保项目进度与资金支付进度符合省市资金支付进度相关要求,对资金支出时序进度滞后,以及违反规定实施项目的,进行通报批评、提醒约谈,必要时对协作资金进行调减或收回。

附件:环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表

         环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计划-副本.xlsx


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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