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村户退出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及2018年第9次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贫困村户退出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8年贫困人口验收对象为2017年底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包括2018年动态调整确定的新识别和返贫人口。贫困村验收对象以年初确定的96个预脱贫村为主,其他贫困村达到脱贫验收标准的,也可纳入验收范围。
二、验收标准
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规定的贫困户6项退出验收指标、贫困村4项退出验收指标评价标准执行。单项退出指标验收认定标准以县直相关行业部门指导的标准为准。
三、验收程序
(一)贫困人口退出验收程序
1.乡村初验。由乡镇政府组织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对照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标准逐户测评,提出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组织召开包括拟脱贫户在内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村内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拟脱贫户签字并报乡镇审核,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签字认可后,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行业部门核查。县直行业部门对乡镇提出的拟退出贫困人口达标情况进行逐户核查验收,对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的,由验收人员在《甘肃省贫困户脱贫达标认定书》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单项指标验收认定结果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县级验收认定。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工作组对拟退出贫困人口达标情况逐户逐项开展验收,对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的,形成县级验收贫困人口退出名单,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勾选标注。
4.市级抽验和标注退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人口退出名单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级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查,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的,由县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户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正式标注退出。
(二)贫困村退出验收程序
1.乡村自评。由乡镇政府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进行自评后,提出拟退出贫困村申请,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签字认可后,由乡镇政府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县级行业部门审核。由县相关行业部门对拟退出贫困村单项指标达标情况进行评估核查,对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的,由相关部门核查人员在《甘肃省贫困村脱贫退出验收认定书(县级初审)》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验收完成后将单项指标验收认定结果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县级初审公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工作组对拟退出村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对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的,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后在贫困村所在乡镇进行初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市级验收认定。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对拟退出贫困村达标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的,由相关部门核查人员在《甘肃省贫困村脱贫退出验收认定书》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市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村所在县进行公告。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9月13日前):完成贫困村户退出验收乡村初验(自评)和行业部门单项指标验收认定工作。乡村初验(自评)完成后及时申请行业部门进行单项指标认定。行业部门认定结束后,各乡镇务必于9月13前将行业部门认定后的辖区内拟脱贫人口和拟脱贫村名单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县级联合验收组完成贫困人口最终验收认定和贫困村退出初审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五、责任分工
(一)乡镇、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未脱贫困人口和未脱贫村进行全面普查,按程序提出拟脱贫人口和拟脱贫村名单,对调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贫困村、户脱贫达标认定书上签字盖章认定。
(二)县直相关行业部门。对拟退出贫困村、贫困户单项脱贫验收指标进行验收认定和数据比对,并出具相关指标达标情况鉴定证书、鉴定报告或工作台账,对验收结果和比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贫困村、户脱贫达标认定书上签字盖章认定。
(三)县级联合验收组。对乡村自查和部门认定后的拟脱贫户和拟脱贫村进行逐村逐户逐项实地验收,并提出全县脱贫村和脱贫人口名单,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验收完成后,贫困村退出达标认定书(一式三份)、贫困户脱贫达标认定书(一式四份)由县级验收工作组带回。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组织验收人员,扎实开展培训,认真学习《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把握内容指标,吃透精神要求,确保高质量、高标准超额完成年度脱贫工作任务。
二要密切配合。本次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涉及范围广,验收层级多,质量要求高,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抽调熟悉农业农村和行业扶贫政策的业务骨干参与工作。要紧扣时间节点,按时上报阶段性工作资料,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工作。各乡镇和涉及验收的县直行业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乡镇自查验收完成后及时申请行业部门单项认定,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验收工作任务。
三要注重质量。各乡镇要充分汲取去年验收工作的经验教训,提早完善和运转“一户一策”脱贫方案等相关资料,留存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缴费台账及票据、行业部门的单项指标认定证书或鉴定报告。县统计、农牧、民政、人社、卫计、教体、住建、发改、水务、交通等部门要根据脱贫验收标准和认定程序制定本行业部门的验收方案,进一步细化验收标准,明确验收责任和程序,各验收组要深入贫困村组户一线,扎实认真地开展验收工作,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坚决反对道听途说、主观臆断。
四要强化责任。各验收组、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要严格落实“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如实开展贫困村、户的验收认定工作,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验收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要按时上报。各乡镇、各工作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安排部署,抓紧时间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退出验收工作,并按时上报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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