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2023-000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环县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养老机构:
现将《环县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民政局
2023年1月6日
环县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精神,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和县联防联控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健康、防重症”,以防范疫情输入、防范聚集性疫情、防范重症病亡为目标,重点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动态响应机制、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院内分区管理、环境防控、日常监测、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防控管理措施,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救助协议,开通救助绿色通道,压实养老机构防控工作责任,确保养老机构疫情发生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维护全县养老机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与处置措施,控制疫情传播蔓延。
(二)协调联动。加强与县疫情防控办及卫健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相应的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合力。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县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组 长: 杨 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沈 雁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得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苟慧萍 党组成员
李 刚 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 郭振凯 二级主任科员
赵方圆 慈善会七级职员
王丽丽 婚姻登记处主任
袁富刚 民政局会计
慕逸升 人秘股股长
苏虎林 养老服务股股长
甄浩瑞 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股股长
马绒绒 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
蒋 艳 社会事务股股长
陈睿睿 环县综合福利院院长
李 哲 曲子中心敬老院院长
张 彪 洪德中心敬老院院长
张 倩 合道中心敬老院院长
慕翰林 车道中心敬老院院长
张 昊 四合原敬老院院长
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管理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预防控制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责组:
(一)综合管控组
组长: 王得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人员: 苏虎林 养老服务股股长
王宝丁 养老服务股办事员
陈德容 养老服务股办事员
职责:负责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养老机构疫情监测、报告、核酸检测、人员管控、疫情处置等工作。
(二)协调联络组
组长: 沈 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人员: 慕逸升 人秘股股长
马绒绒 社会组织股股长
李晨瑜 人秘股科员
张 骞 人秘股办事员
李青琳 社会组织股办事员
职责:负责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协调联络工作。
(三)应急转运组
组长:苟慧萍 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丽丽 婚姻登记处主任
工作人员:甄浩瑞 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股股长
高瑞悦 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股办事员
刘 寅 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股办事员
职责:如养老机构发生疫情,做好重点人员的护送、交接工作,完成重点人员的转运任务,并根据疫情程度,与其他工作小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妥善开展防控救治工作。
(四)物资保障组
组长:郭振凯 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 袁富刚 民政局会计
陈睿睿 环县综合福利院院长
李 哲 曲子中心敬老院院长
张 彪 洪德中心敬老院院长
张 倩 合道中心敬老院院长
慕翰林 车道中心敬老院院长
张 昊 四合原敬老院院长
职责:做好养老机构物资保障和服务工作。
(五)医疗救治组
组长: 赵方圆 七级职员
工作人员: 蒋 艳 社会事务股股长
王荣荣 社会事务股办事员
卜燕燕 社会组织股办事员
职责:做好阳性感染人员的医疗救治协调组织工作。
分片包抓责任人:
1、环县综合福利院包抓责任人:
王得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宝丁 养老服务股办事员
2、环县洪德中心敬老院包抓责任人:
沈 雁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绒绒 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
3、环县曲子中心敬老院包抓责任人:
苟慧萍 党组成员
苏虎林 养老服务股股长
4、环县合道中心敬老院包抓责任人:
郭振凯 二级主任科员
王荣荣 社会事务股办事员
5、环县车道中心敬老院包抓责任人:
赵方圆 七级职员
甄浩瑞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股长
6、环县四合原敬老院包抓责任人:
王丽丽 婚姻登记处主任
袁富刚 民政局会计
四、防范养老机构疫情输入风险
(一)加强人员出入管理。日常情况下,各养老机构认真落实人员出入机构查验和管理制度,进院的所有人员必须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机构封闭管理期间,落实入院人员闭环管理,返院(新收住)老年人和返岗(新入职)员工应首先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并在集中健康观察点或机构内具备隔离条件的隔离区(室)按规定落实健康观察措施,方可闭环入院或在院居住、工作。机构严格封闭管理期间,暂停家属入院探视、接待走访慰问等非紧急必要入院活动;暂停机构内集体用餐或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物品出入管理。各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外来物资物品无接触交接相关规定,在机构大门外设立物资物品交接区,快递和家属送来的物资物品不得直接进入养老机构,必须按照规定要求消毒静置。
(三)加强环境监测和风险防范。各养老机构定期对电梯按钮、扶梯把手、门把手、下水道口等重点环境点位进行定期消毒,防范地漏水封、下水道口等气溶胶传播风险。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加强工作人员、老年人的日常防护、清洁卫生、用餐保障等。
五、防范养老机构聚集性疫情
(一)严格落实“早发现”机制。日常情况下,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在院老年人每周开展2次核酸或抗原检测。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经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培训指导后,自行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和抗原检测;不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由核酸采样人员上门规范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外出核酸检测感染风险。核酸检测应“单采单检”。
(二)加强常态化健康监测。各养老机构每日对在院人员进行全员健康监测并做好记录。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11类症状者,应及时进行1次抗原或核酸检测,并做好相关人员的筛查、隔离等处置工作,同时根据症状及时就诊或送医。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为有基础病的老年人配备必要的简易监护监测设备。
(三)实行院内分区管理。各养老机构结合设施条件,实行内部分区管理,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养老机构按照“一院一策”要求完善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机构疫情防控、人员培训、应急准备和应急状态转换、疫情处置等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各养老机构按照满负荷运行标准,做好防护物资、照护物资、生活物资储备。
(五)加强涉疫处置。养老机构内如发现阳性感染者,应在卫生健康、疾控部门专业人员上门评估指导下,按照“一院一策”原则,立即调整人员分区及密度,落实转移居住、分级分类诊治及终末消毒等措施,并立即开展全员核酸或抗原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和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建立完善院内感染者转运机制,明确养老机构就诊定点医院,与其建立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机构内感染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转运和优先救治。
六、防范养老机构老年人重症病亡
(一)加强在院老年人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摸清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根据其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重症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类分级治疗。
(二)落实和运行好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救治机制。各养老机构要与属地医疗机构建立定点救治机制,并落实养老机构急危重症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确保机构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三)持续做好养老机构药品保障。实现慢病管理日常用药随开随用,退烧镇痛、止咳祛痰药品按养老机构在院人数的两周用药进行储备。加强中药汤剂保障,联系属地医院有序配发至养老机构内有需要的患者。
(四)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依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判定规范流程开展在院老年人疫苗接种禁忌症判定工作,加快提高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努力做到“应接尽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养老机构要结合实际,依据本《预案》,落实并建立好“一院一策”,各养老机构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担负起职责,科学指导,确保疫情预防和处置有序开展,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领导小组和5个专职组要各尽其责,靠实责任,组成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应急联络畅通。
(三)落实好关心关爱服务保障。各养老机构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为老人减轻心理压力和焦虑情绪。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监督落实,对相关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报领导小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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