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2022-000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11-09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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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环县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县政府:
为了稳步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成就
(一)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1096元/年提高到2015年的2434元/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213元/月人提高到2015年的356元/月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2200元/年人提高到2015年的4314元/年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2000元/年人提高2015年的4114元/年人。城乡居民大病和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全面建立。2011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6.85亿元,救助68.53万人(次),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健全。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建了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制定出台了《环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环县救灾物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全县防灾减灾责任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科普宣传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能力逐渐增强。2011年以来累计下拨救灾资金5470.6万元,救助32.47万人(次);完成灾后重建维修6147户,落实补助资金7524.6万元。
(三)福利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按照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了福利机构标准化创建活动,县综合福利院荣获“甘肃省标准化社会示范福利机构”,新建了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4处,建成了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和车道乡中心敬老院。目前全县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4.7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43%,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03个,设置床位1495张,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数为30张,供养农村五保对象1364人,其中集中供养150人,集中供养率11%。
(四)优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2011年以来累计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及生活补助2244.78万元,为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109.76万元;为社救对象发放社会救济费47.07万元;为1180名农村籍重点优抚对象按照新农合参合标准代缴参合金16.43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额门诊补助35.49万元;为2名1-4级残疾军人发放伤残护理费9.9万元;为无工作单位的1-6级残疾军人按照环县在职职工医保标准代缴参保费14.39万元;为原8023部队复转军人发放医药补助费14.33万元;为318名现役军人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34.48万元;为50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兵役优待金1557.79万元。为农村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补助费82.15万元。安置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173名,安置率达到100%;为86名退役士兵及专业士官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29.3万元。开展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累计对200名退役士兵进行了技能培训,支出培训费107.82万元;开展了退伍军人扶持创业致富活动,为427户农村退伍军人发放扶创贷款2356万元,按照9.1%的标准落实贴息资金275.92万元。继续巩固了省级双拥“模范县”称号,投资42.7万元对虎洞烈士陵园和88座零散烈士墓进行原地保护、修缮和立碑,投资200万元对环县烈士陵园烈士进行了维修。
(五)社会事务管理不断规范。全面完成了第七、八次村委会换届工作。规范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创建民主示范村42个,在各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59个,成立党支部55个,党建率35%,年检率85%。建成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处,面积966平方米。在城乡社区开展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其中环城镇北关社区荣获“全省城乡示范社区”称号,建成18个农村社区并悬挂“社区服务站”标识牌。成立了环县婚姻登记处,从2012年6月实行了全县集中婚姻登记,累计登记结婚11593对、离婚692对。投资460万元,建成了凤凰台陵园。完成了陕甘宁边界联检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任务。妥善协商处理省、县、乡边界矛盾纠纷27起。孤儿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892.02万元。实施了专项医疗救助行动,共救助各类对象73名,其中“重生行动”9名、“先心病患儿”31名、“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 16名、肢体残障儿童“福康工程”5名、“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6名、“神华爱心行动”6名。开展了全县农村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实施救助抚养的专项行动,对15名重度残疾儿童进行了集中供养。
(六)老龄工作得到健康发展。落实了老年人优待政策,足额兑现了高龄老人的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157.404万元,每年坚持对特困高龄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活动。
二、当前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不全,防救能力弱。我县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气候变化异常,十年十灾,自然灾害呈高发、重发的势态。防灾救灾保障能力弱、救灾资金不足、救灾设备缺乏等问题。我县目前没有专门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和中型避难场所,应对大灾的能力较弱。
(二)养老设施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服务水平低。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剧,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目前我县养老机构少,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数为31张,辐射半径过大,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低,养老服务人员少,养老服务水平整体不高。
(三)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救助不规范。社会救助工作评估机制尚未健全,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有关部门资源不能共享,造成工作量大、工作成本高、资源浪费、程序不规范、救助对象准确率不高。
三、“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思路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动力,以深化民政改革、建设法治民政为主线,以推进民政转型升级、提升基本民生水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重点,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制度创新为手段,合理配置民政公共资源,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破解影响和制约民政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法治保障的民政运行机制,社会救助能力、养老服务能力、减灾救灾能力、社会治理能力、服务国防能力明显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综合服务保障更加高效,民政在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建设中的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三)主要内容
1、全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坚持把全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摆在全县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把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首要任务。力争到“十三五”末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临时救助、大病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衔接,以应急救济、社会互助、慈善救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管理规范化、运行协调化、组织网络化,覆盖整个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跨部门、多层次、广覆盖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健全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做到牌子、人员、流程、工作“四到位”,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三是继续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和《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适时调整和提高供养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巩固五保供养成果,坚持以分散供养为主,集中供养为辅的供养方式,建立健全五保供养的长效管理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之间的衔接,切实抓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扩大“一站式”救助定点医院,合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与卫生部门联合建立救助网络平台,开展及时救助,提高救助时效性。同时积极加强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间的衔接,形成医疗政策合力,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五是建立和完善城乡临时救助制度,对临时性、突发性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补充作用。
2、提高综合减灾救灾能力。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高效应对各类突发灾害提供支撑。坚持灾前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推动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结合,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强化同步联动、协同救灾合力。二是建立完善村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加强乡、村灾害信息员队伍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做好灾前预警、灾情核查报送、协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等工作任务。加强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积极协调筹措资金,在县城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和中心避难场所各1处,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全面落实双拥优抚政策。一是继续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全面建立起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军地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双拥工作机制。继续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称号,力争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县”称号。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在曲子至甜水双拥宣传一条线上,制作永久性双拥宣传牌,在服务窗口制作永久性“军人优先”和“免费”字样标牌。坚持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每年开展一次军爱民、民拥军主题实践活动,援建一处军营图书室,开辟一条双拥宣传长廊,制作一部双拥专题片,举办一次双拥图书展,组织一次军民联欢晚会的“六个一”活动。三是“十三五”期间设立重点优抚对象医保定点医院,设立优抚“济困病床”,在全县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为优抚对象建立“参合参保、医疗减免、定额补助、大病救助”的四结合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四是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就学等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五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按标准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
4、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实施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兴办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补充”作用,满足社会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力争到2020年,所有城镇社区建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所有农村社区建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社会为补充、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十三五”末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
5、加快城乡社区和基层民主自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共治机制。开展社区减负增效活动,坚持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推广和深化“民情流水线”做法,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探索民主议事、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多样化的对话协商机制,促进基层民主发展,按期完成全县第九次、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全县所有城市社区全部建有社区服务站。
6、加强和规范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一是积极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健全以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未成年人及弃婴、孤儿、重度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殡葬综合治理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县殡仪服务中心,加快公益性公墓和农村集中安葬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农村集中安葬区村村全覆盖。三是继续推进婚姻登记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与人民法院建立离婚信息通报制度,开展婚姻登记网络预约服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四是全面完成县、乡地名规划编制及街路巷、建筑物、村(居)民楼、门(户)等标志设置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地名信息资料,保证地名信息的权威性、现实性,稳步做好撤乡改镇工作。认真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构建地名社会服务平台;加强界线管理,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做好界线实地认定和日常管理,推动创建平安边界活动,按期完成陕甘宁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7、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明确、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分类指导、灵活组建”的原则,引导其积极组建党组织,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覆盖面。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类、志愿者协会,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培育发展,使全县社会组织发展到一定数量,党组织覆盖面达到80%以上,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8、加大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一是在县城北部新建中心敬老院1处,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设计床位80张,配套完成附属设施建设。二是在县城新建框架结构救灾物资储备库1处,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三是在县城依托南区广场新建救灾应急中型避难所1处,配备必要的供水、供电、应急避难设施,占地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四是3个城镇社区建有日间照料中心,每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设计床位30张;所有农村社区建有日间照料中心,每个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设计床位10张以上。
环县民政局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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