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2021-0003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6-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环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环县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提升全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县民政局决定今年6月初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以“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为目标,聚焦特殊群体,以全县6家养老机构为主,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抓点带面、整体推进,从细微处做起,从服务对象急难愁盼的事情抓起,通过维修、改造、配备设施设备,绿化、亮化、美化生活环境,积极打造以人为本、安全为先、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的养老机构,全面提升我县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认真落实《庆阳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要求,改造提升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施设备,加强安全管理。按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建标184-2017)、《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 35796-2017)、《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识》(MZ/T131-2019)等标准,推进洪德中心敬老院等新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力争7月底前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后将保证具备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能力、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的要求。优化改造的乡镇敬老院要重点改善生活照料和基本照护功能,改造消防安防设施,配置基本康复辅具和基本生活设施设备。
(二)打造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区域示范养老机构创建,辐射带动全县养老服务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洪德中心敬老院对照民政部颁布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争创三星级养老机构,打造环县领先、全市一流的示范标杆;加强养老文化建设,营造“入院即家、以院为家、爱院如家”的浓厚氛围;着力绿化、亮化、美化院区环境,建成“园林式”养老机构;要率先出经验、创做法,示范引领全县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三)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水平。全县养老机构要按照《庆阳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养老院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庆市民电〔2021〕24号)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物联网建设,常态化全员实施消防培训,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查摆整改存在问题,力争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实现消防安全达标。
(四)优化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认真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国家标准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的54项基础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做到10有,即管理有制度、楼层有热水、楼道有扶手、院落有座椅、活动有器材、洗澡有设施、室内有温馨提示、重点区域有监控、护理员有资格证、安全检查有记录,确保服务质量全面达标。同时,要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年底前,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与周边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食谱每周更换、菜品营养适老、食品留样备查,做好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过程控制,保障服务对象食品安全。加强敬老院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制度,确保护理经费落实到敬老院、落实到服务对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要详细制定生活保障、照料护理、精神慰藉、丧事办理等基本服务目录,参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定期评估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按实际需求提供服务。切实提高床位利用率,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所得收益用于加强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
(五)强化养老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按照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甘民发〔2017〕247号)相关要求,坚持“供需平衡、据实配备”原则,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合理购买服务照护类项目,用好集中特困供养对象护理补贴,配齐配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生活能自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0;需要半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6;需要全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3。县民政局年内至少组织1次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落实人才扶持政策和养老护理员社会保险等保障待遇,提高养老护理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各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制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加强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关系到老年人晚年幸福,是涉及人民生活的大事。局属各股室和各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将“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谋划,下大气力推进落实。要通过抓点带面,抓两头带中间,真正把这项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人秘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股、养老服务股和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股,确保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养老机构要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结合本院现状,查找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针对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实施步骤、时限要求,全面提升完善,确保此项活动早启动、早展开、早见效。各养老机构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县民政局将配合市民政局以全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为契机,组织养老机构有关人员开展观摩交流活动,互学互促互鉴,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民政局将提升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养老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对提升改造效果明显的养老机构,将汇报市民政局根据《关于进一步用好市本级福彩公益金的通知》予以支持;对活动推进力度不大、工作滞后的养老机构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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