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2021-00030 | 发布机构: | 环县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04-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民发〔2021〕26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环县民政局关于持续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关社区:
按照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及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指导,根据会议中指出的,要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要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要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治理平台,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更好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逐步减轻基层负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级议事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实施内容
(一)依法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培训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环办发〔2020〕63号)文件精神,各乡镇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依法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务必坚持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规范时间不缩减,确保换届选举依法依规进行,同时把握时限要求,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从4月份开始,县上将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民政部门配合,对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监委会主任分批开展上岗培训。乡镇要同步对其余村“两委”成员开展培训工作,并将培训结果于2021年6月底前上报县民政局。
(二)持续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能力提升工作。在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环县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环民发〔2020〕51号),继续开展基层自治组织能力提升工作。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
(三)开展村级协商议事创新实验。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通知》,村级议事协商包括: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建设、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的确定、议事协商形式创新、议事协商成果运用、协商事项纳入村“两委”工作程序、对村级议事协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等6个方面,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在本乡镇内确定1个试点村,开展各具特色的村级协商议事创新实验,并形成创新实验方案,于2021年6月底前上报县民政局,县上将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确定2个村作为创新实验村,探索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村级协商议事机制。
(四)贯彻落实甘肃省《村务公开规范》,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村务公开规范》文本已于2020年下发各乡镇,在新一届村“两委”成员培训工作中,务必作为重点事项做好培训工作,新一届“两委”班子在开展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文本,做好村民公开工作,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强化农村监督机制,尊重和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五)加强易地扶贫安置社区建设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庆市民发〔2020〕152号)和《关于成立八珠塬等5个城市社区的通知》(环办字〔2020〕45号)文件精神,八珠、车道、罗山川、秦团庄、南湫等5个异地搬迁人口较多的乡镇,要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做好易地扶贫安置社区的建设工作,务必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建设和办公场所设置工作。社区成立后尽快组织开展社区“两委”成员选举工作,确保5个新建社区于2021年底前完成建设,各项工作进入正轨。
同时县城南、北关社区及曲子、木钵、甜水、洪德等6个社区以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年”和“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为契机,争创示范社区。在全力做好社区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本社区特色开展两项活动,并充分发掘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上报县民政局,每个社区每季度至少上报1篇典型经验材料;至少推选1名“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形成典型事迹及单行材料,于2021年9月底前上报县民政局,由民政局择优向市局进行推荐。11月份县上将对6个社区进行考核,并择优向市局推荐申请“示范社区”称号。
(六)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工作。2020年以来,我县城乡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人口底子不清、群众配合程度不高等问题。今年我县251个村和6个社区要针对在过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共筑防疫长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牵头,指导村(社区)做好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工作。
(二)严把时限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指导村(社区)做好建设工作,并按期上报工作总结。
(三)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按照政策要求做好村(社区)指导工作,县民政局将开展定期督查,督促工作进展,指导工作方向,确保基层自治组织能力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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