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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zj-2021-000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5-1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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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05-10 【字体:

2021年全县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加强和改进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提升特殊群体民生福祉,丰富拓展基本社会服务,勠力同心,奋勇争先,全面开启民政事业发展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1.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省、市要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提供政策性兜底保障,5月底前全面完成提标发放任务。落实好低保、特困供养扩面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特困救助供养救助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持续加强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状况等存在潜在致贫返贫风险农户的监测预警,严格落实红色、橙色预警信息3天、5天核查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及时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2. 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修订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出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实施“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构建党建引领的社会救助发展新格局,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着力提升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服务质量。强化特困人员监管监护,科学合理确定监护人,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及时为特困人员采购生活必需品。在合道镇试点推行庆阳市特困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推动监管监护责任、定期走访制度有效落实。探索完善照料护理服务机制,统筹使用照料护理补贴,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服务落实到位,生活质量有效提升,视觉贫困全面消除。

4. 全力抓好临时救助工作。深入贯彻学习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根据省市《意见》精神,修订完善我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困难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人群临时救助工作。

5. 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部门信息核查比对,全面落实持证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密切关注无证事实残疾人办证情况,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6. 规范提升社会救助基础档案资料。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基础档案资料规范提升年”活动,通过树立标杆典型,集中观摩学习,重点查缺补漏等方式,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基础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全面提升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 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机制。根据9部门联合制定的《庆阳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督促各乡(镇)靠实乡(镇)政府、村委会的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

8.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成洪德中心敬老院附属设施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充分发挥县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功能和作用,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源,掌握老年人基本诉求,依托各类服务,开展力所能及的各类养老服务,加盟相关企业和服务商,为县城、乡镇所在地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送餐、送医、家政等上门服务。积极争取资金,在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的乡镇、村组,谋划建设一批具有生活照料、居家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争取纳入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借助全县12个社区服务站,建设具有康复理疗、文化娱乐等综合功能齐全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2个。

9.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积极探索“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协同发展的路子,整合资源,将县医院中医科、老年病科、康复理疗科同南区养老服务中心合并成立老年病院,划分各自功能区,开展医养一体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做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续保工作。积极联系甘肃省紫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我县32名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规范养老护理员职业行为,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护理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限节点每月按时完成《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及时更新系统数据。

10. 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做好各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督查。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在去年养老机构自评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市局6月份即将出台的《关于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的通知》评定细则,配合市局对全县5家养老机构采取实地查看、审阅文档资料、随机访谈服务对象等方式,对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与分值表》中所列内容,逐项、逐单位进行量化打分,提出初评意见。待市局会议研究审定、公示后,为养老机构颁发等级标牌。做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续保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完成5所养老机构空气能供暖改造和老旧设施设备适老化更新,提升服务质量,开展优质服务。持续做好每月底赴各养老机构实地查看、审阅文档资料、随机访谈服务对象等方式,对各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进行督查,并对养老护理员进行量化打分,不断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三、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11.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快建立县、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专项行动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6月底实现全县所有村(居)全覆盖。做好因突发事件导致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落实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政策。

12. 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质量。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实施孤儿助医助学工程。

13. 规范推进儿童收养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儿童收养的法律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业务,全面推进收养评估制度,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和档案管理。

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

14.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贯彻落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实施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

15. 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3月底前依法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继续修订完善村(居)民主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持续开展村委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切实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开展村级协商议事创新实验,探索形成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实践有效措施。

16. 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成立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 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组织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年活动。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6月底前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实验任务,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继续开展城乡社区示范点建设,每个县(区)年底前创建2~3个城乡示范社区。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五、引导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17. 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提升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5月初深入各社会组织中摸清党员底数,对于组织关系能转入的及时组织结转,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行业统建、兼合组建、孵化覆盖六种形式灵活建立党组织,并坚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计划10月底,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85%以上,党的工作覆盖率100%。计划11月底前发展党员4名,争创4星级党支部1个,3星级党支部1个。

18. 做好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工作。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有活动场所、有从业人员、有活动资金等方面”着手,以社会组织章程为抓手,对社会组织成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多方论证。要实地查看社会组织办公场所和相关从业人员情况,杜绝一些空壳组织成立登记。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4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

19. 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依照省市文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及“互联网+监管” 执法监察,抽查计划2月底已经制定完善并报备县市场监管局,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7月至9月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9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20. 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持续完善好社会组织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社会组织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及时排查清理僵尸组织。计划8月初开始,预计10月底完成社会组织空壳僵尸组织清理工作。

六、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21.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认真执行《甘肃省设立镇标准》《甘肃省设立街道标准》,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符合改镇条件的乡进行申报,争取全县建制镇比例逐年提高。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条例实施办法》和镇、街道设立标准等政策法规宣传培训。

22. 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第四轮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完成甘陕省界界线联检任务。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排查化解界线矛盾纠纷。

23. 积极推进区划地名信息成果应用。积极转化利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力争11月底前编制出版环县行政区划图、县级标准地名志。启动县级地名信息库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完善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及地名信息。

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24. 深化殡葬改革服务。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新增违建行为,努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推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大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做好殡葬领域舆情监测应对与处置。

25. 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婚姻相关内容。实施婚姻登记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落实婚姻登记“预约办”和颁证制度。开展婚前辅导和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婚姻危机进行干预。推进婚俗改革工作。

26. 加强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拓展“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推进源头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反复流浪乞讨现象。继续推进“寒冬送温暖”和“酷暑送清凉”专项行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

 27. 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婚姻相关内容。实施婚姻登记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落实婚姻登记“预约办”和颁证制度。开展婚前辅导和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婚姻危机进行干预。推进婚俗改革工作。

全县 民政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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