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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01-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环县民政局2025年度预算公开

时间:2025-01-28 【字体:

环县民政局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民政工作地方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民政队伍法治建设。

(二)负责管理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法组织;对境外人员成立社团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

(三)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城乡社会困难户临时救济、定期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检查五保和敬老院工作;负责社会麻风病人的管理、中转和管理指导社会“三无”对象的收养以及优抚对象精神病人收治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扶助活动;审批全县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活动。

(四)指导和检查乡镇及村(居)委会政务和村务公开工作;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培训。

(五)负责《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和收养篇的贯彻落实,指导检查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六)承办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县及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七)主管地名工作,负责村(居)委会以上区划名称及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全县地名标志(即:街、路、巷、楼、门)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八)负责我县与毗邻县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边界的调查和调处;承办勘界资料的验收、报批、档案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资料准备工作。

(九)承担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并实施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审核、报批民政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企业;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负责公墓的审核报批;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县救助管理站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移民接收安置工作。

(十四)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十五)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干部、工人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民政局为独立编制正科级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属一级预算单位,核定全额拨款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13名,2025年年初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0人,设立办公室、老龄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932.23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单位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932.2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7.81万元,占52.1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4.42万元,占4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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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6645.4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482.53万元,占3%;项目支出16162.92万元,占97%。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3.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1万元、其他支出287.2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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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482.5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1.45万元,减少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数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支出6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4897.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301.16万元,减少35.58%,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门2024年中央省市转移性支付减少。

环县民政局项目主要是社会保障类,项目1:孤儿生活费1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1个,老党员生活补助项目1个、社区工作经费1个、耿湾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个、高龄津贴项目1个、惠民殡葬项目1个。

其他项目4个,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福利类1个、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类1个、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1个、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类1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较2023年预算减少2.56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我部门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4853.14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5296.38万元,下降26.29%,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省级转移性支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9.89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57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有退休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4.51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04万元,减少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年有退休人员。

5、其他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87.2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88.13万元,减少50%,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中央省级转移性支付减少。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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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50.8万元,与2023年预算增加18.8万元,增长率37%,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例有所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69.22万元。其中: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25.8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无重大项目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1.一般性转移支付未安排。

2.专项转移支付未安排。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未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0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0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6个,占本部门项目的8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0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20个,转移支付项目2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同步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142.84万元,2024年度压减部门预算项目10个,减少率28%。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1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5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04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4、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民政局-附件1:预算收支明细表(一下).xlsx

(财政)2025年二上民政局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环县民政局

                          2024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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