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甘肃省环县人民政府网!今天是:

您的位置: 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mzj-2023-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2-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2023年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23 【字体: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环县社救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事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本县在上述范围内的政策、规划、措施;负责救助对象的申报、调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档案管理;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为独立编制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民政局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一级预算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22年年末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3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293.17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3.17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783.99万元,减少9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预算省市专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3.1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 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293.17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93.17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783.99万元,减少9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预算省市专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0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7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07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10.62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1.6万元,增加32.4%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工作人员一名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2.55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835.59万元,减少99.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预算省市专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县上统一预算,单位需要打申请)。

(五)会议费0万元(县上统一预算,单位需要打申请)。

(六)机关运行费54.73万元,较2022增加22.33万元,增加6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两名三支一扶人员列支公务费以及增加本年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

2023非税收入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9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8.46万元;家具等3.51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8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80.48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管理活动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城市社区服务能力提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用于家族生活补助及人员经费。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性基金支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支出。

固有资产占有情况:指单位固定资产占有情况(包括房屋、车辆等)。

环县社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ar


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