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2021-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关于答复政协环县委员会九届五次会议第3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一)
张鹏飞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环县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66号)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81号)精神,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儿童需求为导向,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家庭责任,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困境儿童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一、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采取电话通知,QQ、微信群上传文件等方式,已安排乡镇、社区开展摸排工作,并由民政局牵头与乡镇、社区、村组分组分片进行走访摸排,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及生活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有504名留守儿童并通过一人一档建立了基础信息台账,同时将信息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为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精准做好各项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全县20个乡镇251个村民委员会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配备全覆盖,主要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分散供养孤弃儿童的安全、生活和心理状态,认真学习了《庆阳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庆市民发〔2020〕49号)的文件精神,及时制定方案,强化关爱走访,有效落实儿童监护照料责任。通过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村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让村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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