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jz-2021-00007 | 发布机构: | 毛井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0-0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毛政发〔2020〕17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毛井镇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与流行,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1月20日,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总的原则是“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1.设立体温监测点。在镇卫生院设立体温监测点,配备
检测设备,安排医护人员配合对从武汉等疫区进入我镇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县人民医院为我县定点收治医院,一经发现疑似发热人员须立即护送至县人民医院救治。
2.设立发热门诊。镇卫生院要设立发热门诊,落实预检
分诊制度,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分析,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开展不明原因发热病例主动监测。
3.做好疫区入境和返乡人员管控。由各村委会负责,对武汉等疫区入境、返乡人员及时进行摸排、检测和管控工作,对疑似发热人员立即护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监测和救治,并按程序逐级报告。
4.关闭畜禽交易市场。由食药监所负责,采取有力措施,立即关闭镇域内畜禽交易市场,坚决禁止开展销售交易活动。
5.开展健康宣传和人员培训。由镇卫生院、各村村两委负责,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组织开展健康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医务人员防控能力和救治能力。
6.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由镇全域无垃圾办公室负责,从1月22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整治环境,清洁家园”为主题的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除四害,清运垃圾,清理卫生死角。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镇政府成立毛井镇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镇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2.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成员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坚守岗位。二是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从即日起,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各村委会对疫区入境和返乡人员摸排情况及各村疑似病情每天下午16点前报镇党政办,各村卫生室将监测和接诊情况于当日16时报镇卫生院,镇党政办负责对相关数据统计并于当日18时上报县卫健局,落实信息发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疫情信息,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受采访。
3.严格追责问责。对玩忽职守、失取,渎职和工作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毛井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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