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j-2018-00136 | 发布机构: | 毛井镇 |
生效日期: | 2018-04-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毛党发〔2018〕65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关于成立毛井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领导包抓机制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镇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成立环县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县级领导包抓机制的通知》(环办发〔2017〕34号),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毛井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并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镇领导包抓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毛井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
(一)职责定位
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方面安全的总体部署、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等工作。
(二)人员组成
主 任:杨栈理 镇党委书记
杜 信 镇党委副书记 政府镇长
副主任:何佶国 人大主席 兼安监站站长
毛继坤 镇党委副书记
贾 馨 食药监所长 兼计生服务所所长
黄建军 纪委书记
王海峰 政府副镇长
刘武勇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彦鹏 政府副镇长
李存金 政府副镇长
陈书旺 武装部长
王金聪 财政所所长
李晨春 党建办主任
李万祥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登攀 人大副主席
甄志明 司法所长
贾学明 残联理事长
谢仲生 主任科员
李鸿平 主任科员
刘兴仁 主任科员
黄占吉 主任科员
王永江 二条俭村党支部书记
董应铎 二条俭村村主任
龙 飞 砖城子村党支部书记
王建鸿 砖城子村村主任
武正富 山西掌村党支部书记
吴正谱 山西掌村村主任
杨文强 杨东掌村党支部书记
马 军 杨东掌村村主任
靳正林 红糜湾村党支部书记
余祥雄 红糜湾村村主任
马学珍 施家滩村党支部书记
张西儒 施家滩村村主任
高生满 乔崾岘村党支部书记
惠俊俭 乔崾岘村村主任
张 德 黄寨柯村党支部书记
段建明 黄寨柯村村主任
苏元瑞 高家洼村党支部书记
李永顺 高家洼村村主任
魏俊虎 丁连掌村党支部书记
高志刚 丁连掌村副支书
武汉军 大户掌村党支部书记
刘宗清 大户掌村村主任
刘会礼 红土咀村党支部书记
樊成德 红土咀村村主任
徐崇玺 马趟村党支部书记
张久锋 马趟村村主任
谢凯凯 交警中队民警
赵沛峰 交警中队民警
王 虎 交警中队民警
万 正 交警中队民警
南智鹰 交警中队民警
李相利 交警中队民警
赵 卓 镇政府干部
郝振军 镇政府干部
刘娟娟 镇政府干部
范同亮 镇政府干部
甄东府 镇政府干部
(三)工作机构
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安监站长何佶国兼任主任,食药监所长贾馨、人大副主席刘登攀兼任副主任。
原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镇环境保护委员会、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3个专项议事协调机构,在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下,按原职责运行。
1.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杨栈理 党委书记
副主任:杜 信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何佶国 人大主席
成 员: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镇人大主席何佶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卓办理具体业务。
2.镇环境保护委员会
主 任:杜 信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主任:刘登攀 人大副主席
成 员:镇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镇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环境保护工作站,镇人大副主席刘登攀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煜涛办理具体业务。
3.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杜 信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主任:贾 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原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食药监所,镇食药监所所长贾馨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娟娟、郝振军办理具体业务。
(四)运行机制
1.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涉及全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全局性重大问题;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会扩大会议(3个专项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参加),通报全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阶段性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镇重大安全生产工作。
2.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镇环境保护委员会、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3个专项议事协调机构在县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口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协调指导,有关重大问题及时向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报告,并按照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抓好落实。
3.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分管部门及各村、各镇直单位、各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安全工作行政管理、执法监管责任,及时向各专项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告工作。
二、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镇领导包抓机制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对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全镇重安全隐患和问题镇领导包抓机制,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全镇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一)包抓任务
1.历史遗留和新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问题。
2.上级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尚未查处整改到位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以及反馈的各类环境保护问题,省市县挂牌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积案,新发现的重点难点环境问题。
3.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对于以上问题,由镇3个专项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梳理1次,报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根据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分工,作出包抓任务安排,分别确定1名镇领导牵头包抓,相关村、镇直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促进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彻底解决。
(二)包抓责任
各包抓领导对所包抓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负总责,各责任村、镇直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各包抓领导要深入现场,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责任村、镇直单位和企业要成立工作班子,确定专门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进度表,全程抓促推进问题解决。各配合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自工作任务。
(三)落实保障
1.由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党政办、镇纪委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定期对全镇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每季度向镇党委、镇政府专题报告。
2.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时,由镇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前一阶段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包抓任务。
3.将全镇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村、镇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村和镇直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导致镇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村和镇直单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导致镇被上级处罚的村和镇直单位,对村和镇直单位年度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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