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j-2019-00085 | 发布机构: | 毛井镇 |
生效日期: | 2019-10-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对毛井镇街道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告
为了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不断推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镇政府决定实施街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保证该项目有序实施,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1.规范车辆停放。施工期间所有车辆禁止乱停乱放,不得有逆行、超速、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镇交管站会同交警中队将加强巡逻,如发现乱停乱放,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罚。
2.规范摊位摆放。严禁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所有摊位设置于农贸市场内,如发现乱摆摊设点,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整治环境卫生。街道居民严格按照签订的“门前三包”责任书自觉维护好环境卫生,自觉清理垃圾、清理门前油污等。所有货运车辆采取遮挡措施,一律不得遗撒垃圾,影响街道卫生。在建房户、装修户等规范堆放建筑材料,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如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注:自通知日起10月13日前自行做好整改,10月14日后将按通知内容开展全面清理整顿。
环县毛井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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