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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jz-2021-00024 发布机构: 毛井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0-0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毛政发〔2020〕14号 所属主题: 社会救助

关于上报徐连财由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对象的报告

时间:2021-01-13 【字体:

县社救局:

    为充分尊重五保人员的意愿,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户供养条例》中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农村的五保供养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之规定。从实际出发,我镇将不愿意分散供养对象徐连财1人转为集中供养,并与车道中心敬老院、镇政府、村委会、近亲属或监护人、本人签订了集中供养协议书。

    毛井镇人民政府

                                  2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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