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jz-2024-00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关于上报刘海福、白治莲2人由集中供养转农村分散供养的报告
县社救中心:
为充分尊重特困人员的意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困供养的形式包括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之规定。从实际出发,我镇集中供养对象刘海福、白治莲申请转为分散供养。
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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