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井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回收工作告知书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我省积极探索金融扶贫工作新模式,陆续通过金融机构向广大贫困户发放了精准扶贫、社有资金、互助资金、金桥工程等专项扶贫贷款,以此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
今年,各项贷款陆续到期,我镇到期精准扶贫贷款共212户840万元,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近期集中进行回收。目前,我镇贷款回收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大多数群众都能积极配合,主动偿还,但仍有部分群众认识不够、等待观望,甚至有抵触情绪。为了推动贷款回收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家资金不受损失,维护农户良好征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依据《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回收续贷及金桥工程贷款回收工作的紧急通知》(环政办电发[2018]62号)文件要求,对以下贷款农户实行全面清收:1、对有偿还能力的,一次性全面清收;2、对因年龄超限(65周岁)、五保户、一二类低保户、死亡户、信用记录不良等不具备续贷条件的,收缴归还;3、对贫困户动态调整为非贫困户的贷款,一律回收;4、对带动类的企业贷款,结清分红后,一次性回收;5、对享受了易地搬迁优惠政策的农户,全额回收;6、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转移贷款用途、甲贷乙用的借款人要采取依法起诉的手段,强制清收。除以上6种情况外,对经营出现困难暂时无力全部偿还的农户,在乡村两级组织审查认定的基础上,可先回收50%以上,剩余贷款给予续贷。
二、贷款农户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树立“有贷必还”的意识,积极筹措资金,务必于2018年12月15日前偿还。
三、各级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将精准扶贫贷款的回收与惠农政策的落实挂钩,对到期有能力偿还而不还或者不按规定还款的农户,暂停发放所有惠农政策补助资金,限期1个月偿还款,超过宽限期的,将取消今年配股的1万元到户资金,同时录入金融系统黑名单。
四、对贷款回收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屡次劝说无效、拒不偿还甚至胡搅蛮缠的贷款户,镇政府与县金融机构向县法院申请依法回收,以法律途径解决贷款回收问题,由此产生相应的诉讼等费用由贷款农户承担;对于回收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辱骂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坚决采取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贷款农户一旦被录入金融系统黑名单或被依法执行回收,将直接影响到个人征信,今后贷款本人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1、不能继续享受国家任何惠农政策;2、对子女的学习、深造、考试、就业有影响;3、从此申请不到国内任何一家银行的贷款;4、个人出行将受到各种阻碍,不能乘坐飞机、高铁,无法入住酒店,车辆上不了高速公路等等。
为了你的个人征信不受影响,为了你的子女前程不受影响,为了你及其家人的生活不受影响,请按时偿还贷款。
特此告知。
毛井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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