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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村民理事会组建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5 00:00:00 【字体:

村民理事会组建工作指导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现就在全镇各村建立村民理事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村民理事会是在村“两委”领导下,以行政村为单元建立的村民自治组织。在全镇各村建立村民理事会,是创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引导村民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发挥自然村亲缘、人缘、地缘优势,构建农村微观自治组织体系,整合资源,凝聚人心,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85日前,完成全13个村村民理事会组建任务,及时总结完善,务求实效。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四大作用”
    一是激发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热情,弥补基层组织力量不足问题
    二是提高村民自治程度,调动村民参与村民事务的积极性,把政府的决策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号召力
    三是为群众参与事务、表达民意提供平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四是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起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做到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715日至720日各村村“两委”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组建村民理事会工作,组织村组干部和党员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建立村民理事会的重要意义、目的和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和职责。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8721日至723各村通过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掌握本地各自然村的村民、老党员、老干部、致富能人、经营大户等基本情况,对拟担任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初步人选,从是否违章建房、是否违法、是否参与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是否参与黑恶性质组织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同时细化村民理事会的职责、产生方式,从目标、任务、时限上做到三统一,为下一步村民理事会的选举组建工作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选举组建阶段2018724日至731村民理事会必须在村党“两委”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村村规民约开展工作。村党组织要引导、组建村民理事会,以村组建。到731日前,全镇13个村要实现村民理事会“全覆盖”。村民理事会的选举组建程序按本指导意见“附件1”执行。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881日至85成立了理事会,村党“两委”要指导理事会加强自身建设,建立理事会章程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理事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理事会联系群众制度、理事会民主议事制度、理事会管理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理事会规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在全镇各村建立村民理事会,是当前农村的一项重点工作,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村民理事会工作在村党“两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强化责任。村民理事会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村党支部、村委会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主要操作手,要明确方向,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3、督查问效。镇党委将对各村建立村民理事会情况进行随即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村,将对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指导和支持村“两委”搞好理事会的组建工作。村民理事会组建后,村“两委”要积极协调,帮助村民理事会解决议事场所,做到驻点办公、严格按章理事。

附件:××村民理事会章程(试行)

 

 

 

 

附件:

××村民理事会章程(试行)
(经×××日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自始至终体现村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其主体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标,有效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理事会按照“村‘两委’领导、行政村为单元、坚持因事而立、村民选举产生、自愿义务担任、遵守法律法规、民主管理事务”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村民理事会结合本村实际,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人,总数应为奇数 

第三章  选举办法

第四条  理事会由村组干部、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社会能人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高;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3)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
    (4)在群众中有威信、有群众工作经验。
     第六条  村民理事会由本村有选举资格的村民通过选举产生。
     第七条  选举
     1、在村党支部、村委会主持下进行。
     2、选举程序:
     1)提名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由各村民小组等额推荐;
     2)确定正式候选人。根据推选结果,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差额1-2名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名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在全村张榜公示;
     3)选举产生理事会。候选人通过全村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按过半”原则选举产生正式理事(即选区全体村民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否则是无效;正式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正式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通过理事成员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在本村张榜公示。
     4)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备案。

(5)理事在任期内改选,可按本程序进行。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村民理事会主要负责参与制定本村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接受村“两委”委托,组织开展本村有关事务。具体职责:
     1)带头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村民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切实履行本村公共事务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维护和管理好各项村级基础设施;
     3)组织村民参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防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突发事件给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
     4)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抵制封建迷信和宗族势力非法活动,帮助村民办理红白喜事,移风易俗,弘扬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5协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协调邻里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做到问题不出村,群众不上访,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6)尊重村民权利,维护村民利益,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等互助救助活动,提升村民生产生活质量

     7)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

第九条  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
     1、协助村“两委”搞好村庄内的日常卫生管理实现户集(农户自理)、组收(由村保洁员负责)、村运、乡处理  

2、制定并宣传本村卫生文明公约。
     第十条  组织农户开展创评活动。
     1、组织开展本村“文明信用农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新风“进农家”等创评活动;
     2、组建“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并制订专门章程,义务开展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第五章  财务管理和资金筹集
     第十  财务管理。理事会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
     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向全村村民公开,每半年公开1次,日常财务管理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
     第十  理事会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筹集活动资金,用于完善和建设公共设施,推动美好乡村发展。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  理事会的管理
     理事会接受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  本章程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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