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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井镇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2-23 00:00:00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增强农村发展动能,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启动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以下简称“三变’’改革)。根据全统一部署,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把“三变”改革作为破解当前“三农”难题、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着力点,作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总抓手,作为深化产业扶贫、壮大全镇经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的突破口,通过股份制改革,盘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构建以农民为主体、股权为纽带、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的产业发展平台,为打好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策底线,把握改革方向。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土地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生态环境不破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

    2.强化统筹协调,促进融合发展。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和路径设计,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和三产融合发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资源要素,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集体有分红。

    3.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推进。充分尊重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坚持分类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按程序、分步骤稳妥推进,鼓励探索创新和积极实践,在改革中破解难题、积累经验。

    4.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农民权益。坚持群众路线,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督管理,着力防范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社会风险,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农民。

    (三)主要目标。通过“三变改革,优化要素配置,提升农村各类资源经济价值和利用效率,盘活农村沉睡资源,促进农村资源增值增效;搭建股权平台,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壮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打造“股份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带动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的同时,增加就地务工收入和股权收益,促进广大农民多元增收;深化产业扶贫,使贫困群众与市场经营主体有机连接起来促进贫困户稳定脱贫;带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增收项目、逐年增长有规划、运营管理有机制,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建立多主体共同参与、多方利益兼顾的农村治理体系,妥善处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促进乡村治理效能提升。

    二、改革内容

    (一)资源变资产

    坚持“一切皆为资源、一切皆可变”的理念,将集体和农户个人拥有且未被充分利用的资源、资产和财产权利,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基础上,经过协商,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

1.集体资源变为入股资产。按照《庆阳市农村“三变’’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资产评估办法》,开展集体资源资产清产核资,对尚未承包到户,仍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四荒地”(荒地、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水域等资源进行清查核实,评估作价,将农村集体资源的使用权入股到经营主体。

2.无形资源、资产变为经营资产。探索将能产生价值的民俗文化、自然风光、休闲旅游等资源资产入股,按股比获得分红。探索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采矿权、农产品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通过协商,入股新型经营主体,以分红的方式获取权利让渡收入。  

3.低效资源、资产变为高效资产。对一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或农户个人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包括集体兴建或购置的房屋、机械设备,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设施,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及财政资金购建但划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4.积极探索增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耕地指标收益。争取土地政策支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农宅管理制度,建立废旧宅基地退出复垦机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存量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作价入股,通过合作等方式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兴办农业企业。

    (二)资金变股金

将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财政直补、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济救灾、应急类等资金除外),按照使用管理办法和政策规定,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集中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按股比获得收益。

 1.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依据《甘肃省“三变”改革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入股操作办法》、《庆阳市“三变’’改革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名录》,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项目资金、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等,在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或贫困户享有的股金,投入到经济效益好的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将分散扶持农村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按使用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进行整合,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水电产业、乡村旅游产业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及投入到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采取折股量化分红或固定收益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2.财政扶贫资金变股金。按照《庆阳市农村“三变’’改革财政扶贫资金量化入股操作办法》,指导乡村在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将精准扶贫到户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让贫困户持有股份,获得保息分红和收益分红,实现稳定增收。    

(三)农民变股东

    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技艺、服务、劳动力、无形资产等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

    1.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鼓励农民依法自愿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入股经营主体,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既能够就地就近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又能够作为股东分享到股金分红等增值收益。

2.开展农户住房使用权股份合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经营及维护,在人文资源丰富、地域风情浓厚、旅游开发潜力较大的乡村,指导发展以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农事体验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产业,采取“经营主体+集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鼓励引导农民以住房使用权入股,合作发展“农家乐”和民宿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重点任务

    (一)因村制宜开发优势产业。按照镇村抓统筹、保防疫,龙头公司创市场、抓经销,合作社作纽带、搞服务,家庭农(牧)场搞繁育、建基地,金融机构筹资金、作保障,保险公司化风险、兜底线"的路子,全力开发草畜首位产业,推进肉羊产业扶贫。同时,在有基础、有条件的村以发展规模玺蓄、乏代农业为目标,积极开发有传统优势、有发展基础的小杂袭、药材、黄花菜、瓜菜、苹果、枸杞、电商等特色产业,形多元增收富民产业。

(二)加快培育“三变”改革承接主体。大力培育“三变”改革经营主体,积极引导现有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抱团发展,培育市场优势,增强带动能力。利用政府贴息贷款扶持、一次性奖励补助、技术支持等多种措施,鼓励返乡农民工、致富能手、大学生、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兴办领办生产服务型、商贸物流型、乡村旅游型企业与合作社,建办家庭农场、种养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三)积极开展股份合作。按照上级政策,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以及草原等确权工作,认真研究解决遗留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各类确权任务。引导村集体和农民将土地、林地、荒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入股,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制合作。合理确定入股主体和承接主体各方股比及收益分配方法,既要体现集体成员的权利,也要防止村干部直接经营企业

(四)加强涉农资金整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有关政策,将符合使用管理要求和政策规定的涉农资金,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按投资入股比例分红。允许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量化为村集体资产转交给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对接省上1000万元产业扶贫专项扶持资金,设立肉羊养殖技术推广和风险防疫等奖补基金,健全精准扶贫贷款和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充分发挥县投融资平台、担保机构、担保基金的作用,汇集各方资金资源,牵培育市场主体。积极争取银行增加支农、扶贫再贷款投放,落实利率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专门支持农村“三变”改革的信贷产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农业设施、农业机械等抵(质)押贷款,为全农村“三变”改革提供资金保障服务

(六)促进农村产权规范流转。积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站建设,规范农村产权流转管理,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鼓励支持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农村产权及其他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满足农村资产和权益评估需求。对进入市场流转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农经机构评估,评估结果必须经村民会议确认。

(七)完善权益保障机制。乡村要根据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作各方的协商结果,设置保底分红、固定分红、浮动分红等灵活多样的分红方式。建立合同备案机制,制定规范的入股合同样本,设计股权量化、变更、分红、退出台账,指导各方当事人按协商内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三变”改革合同书、股权证、分红单“三到户”。导新型经营主体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保障村集体和农民履行股东职责、行使股东权力。健全“三变”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监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参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确保经营主体正常营运、入股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得到长期保护。积极探索股权退出机制,农民和村集体持有的股权,成员相互之间可以依法转让。

 (八)主动防范各类风险。要提前预判,主动防范“三变”改革中的各类风险。对农村“三变改革的法律文书要聘请律师进行审核把关,通过鉴证签字或指导公证确保入股合同合法有效。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设计符合我肉羊、小杂粮等产业发展实际的农业保险险种。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合理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限,强化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明确农民入股经营主体解散、破产后的处理办法。

  四、推进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2月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要开设专栏、专版,广泛宣传“三变"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方式方法,及时报道农村“三变”改革动态。各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启动相关工作;组织群众认真学习“三变改革知识,掌握政策和改革程序,通过宣传牌、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入户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合作经营主体思想工作,为“三变”改革营造舆论氛围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

    (二)改革实施阶段(2018年1月一2019年6月)。按照“三变改革的步骤和环节,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突出实效原则,稳妥稳步推进改革工作。在红土咀村、砖城子村,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印发<毛井镇肉羊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合作社经营、贫困村户参股、金融扶持、保险兜底的思路,推行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三方合作,贫困村、户加入合作社变股东,以土地、圈舍入股变资产,以贷款、互助资金入股变股金,有效激活贫困村、户资产资源;合作社以土地、圈舍、机械、技术、资金入股,帮助缺劳力、缺技术、缺资金的贫困户通过肉羊产业脱贫,实现扶贫产业和农村“三变改革有机融合。

    其他各村要根据各自实际,不等不拖,积极探索,考虑产业基础、班子基础、群众基础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立足不同基础条件,围绕肉羊、小杂粮、中药材、黄花菜、设施瓜菜、苹果、枸杞等不同产业类型,采取“三变+龙头企业”、“三变+合作社”、“三变+电商等模式同步开展改革工作,力求尽快见到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下半年之后)。主要是探索建立“三变改革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实产业基础,做强经营主体,引导有实力的经营主体利用贫困乡镇绿色通道扩大融资规模,增强带动和支撑能力。同时,要把股份合作机制由农业农村经济领域向农村建设、社会建设领域延伸、拓展,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机制建设有机结合,深化改革举措,确保农民群众多元增收、长远受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小组,保障工作力量,精心安排部署,全力组织推进。各村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认真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确保农村“三变”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村“两委班子要转变观念,认真学习政策,主动谋划“三变改革;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第一书记要积极参与,帮助村上解决“三变”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协作联动。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要按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负起行业指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指导推进“三变任务落实。要主动与部门衔接,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政策,加强对乡村的工作指导。要加强政策衔接和协作配合,上下级之间要加强情况沟通和信息反馈,卓有成效地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强督查指导。“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问题研究,跟踪督查指导,及时发现总结“三变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放大推广,确保改革工作一步一步扎实推进。研究制定“三变’’改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对“三变”改革推进成效显著的乡镇在扶贫项目资金方面进行奖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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