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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井镇2018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28 00:00:00 【字体:

根据201837日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及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状,现就今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工作要求,以强化免疫为基础、以科学检测为手段,以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能力提升为重点,全面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人畜共患病监测净化、流行性病学调查处理的全覆盖,突出源头治理综合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实现外疫不传入,内疫不发生,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的养殖环境。

    二、目标任务

    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总体要求是,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在全面完成强制免疫计划的同时,统筹做好其他动物疫病的常规防控工作。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免疫主体责任,全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实行“331+模式”湖羊养殖合作社和每村4户自养湖羊贫困户程序化免疫,散养户实行春秋季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的做法,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时间安排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26日开始,5月6日全面结束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从9月10日开始,1031日全面结束;月补免安排在每月15-20日。

    四、重点工作

    (一)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推行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由防疫服务公司组织实施开展春、秋基础免疫。要求服务公司必须扎实开展,确保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①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统一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 H5+H7)二价灭活疫苗,对全家禽实施春、秋两次免疫;②羊小反刍兽疫免疫,对1月龄以上未曾免疫过或已免疫但超过3年的羊集中免疫一次,以后每3年免疫一次;③猪、牛、羊的口蹄疫免疫,对1月龄以上的猪、羊和3月龄以上的牛全部实行免疫且佩戴免疫标识;④羊布病免疫,每年秋季免疫一次(种公羊不免疫);⑤包虫病防治,在全范围内做好家养犬的定期驱虫,落实好“犬犬驱虫、月月投药的关键防控措施,用吡喹咀嚼片对全所有登记家犬进行驱虫,每月15-20日为驱虫日,每次投喂驱虫药1片,确认犬吞食并做好记录。在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补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常见动物疫病免疫做到应免尽免。

(二)常规动物疫病免疫。猪瘟继续实行差别化免疫对存栏50头以下的中小散养户纳入春、秋集中免疫,对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进一步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由养殖场(户)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对羊支原体肺炎、羊梭菌病、羊痘、牛出血性败血症等多发性常规疫病,兽医站协助服务公司开展合理布防

(三)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①布病防控。今年布病防控严格按照“免、检、消、管、杀”综合防控措施,紧盯检测和净化环节,春季以监测净化为主,监测范围为毛井镇所有养殖场(户)。布病监测全检。②包虫病防控兽医站在做好家犬驱虫的同时,结合草原灭鼠工作,对村周边环境实施灭鼠措施,控制鼠类密度,降低泡型色虫病的传播风险。

    (四)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兽医实验室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兽医站按时足量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狂犬病的病原学和血清学送检任务病料送检及疫情报告,畜牧兽医站要认真对待病料送检和疫情报告,按程序规范操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坚持“早、快、严、小的防治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疫苗物资分发、运输、储存和管理。兽医站要统筹分配各类疫苗、物资,层层建立疫苗、物资专账,抓好出入库票据登记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严禁疫苗、物资买卖,确保疫苗、物资物尽其用、严防浪费。

    (六)消毒灭源工作。为彻底切断动物疫病的传播途径、灭传染源,提高春秋季集中免疫效果,兽医站决定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前,、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联动,开展为期一周的消毒灭源行动。春季为3月9-15日,秋季为9月1-7日,兽医站于3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将消毒灭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上报县动物疫控中心。

    (七)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应急预案》要求,完善应急机制,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技术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切实锻炼出一支高素质应急预备处置队伍。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动物防疫工作监管。按照《环县2018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环政办发[2018] 20号)要求,今年在全范围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政府提供物资、疫苗,技术服务公司组织人员负责给养殖(场)户、养殖企业提供动物防疫服务,双方签订合同,兽医站负责督促检查、考核验收,春、秋两季防疫结束后依照购买合同内的各项服务指标进行考核,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条款兑付服务经费。

   (二)落实痕迹化管理,力争防控工作实现可追溯。进一步完善痕迹化管理相关制度,全面普及痕迹化管理,兽医站、规模养殖场都要按相关要求落实痕迹化管理措施,尤其是实验室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情诊断处置等相关工作完善好相关数据资料和电子影像资料,力争做到每项防控工作实现源头可追溯性。

    )加强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强基层防疫人员和养殖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作为提升防控能力的重要抓手,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消毒灭源工作前要采取现场会、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逐步推动培训模式创新,兽医站一年内至少在乡村公路上刷写标语3处、悬挂横幅3条。同时动物防疫公司组织开展相应宣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群众防疫意识,让群众了解防疫知识和政策,保证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五)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在春秋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防疫公司要确定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报告毛井镇动物疫病控制中心(集中免疫期间,周报表于每周中午12时前上报)。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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