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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z-2024-0000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0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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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环县木钵镇委员会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木钵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2-05 【字体: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木钵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环县木钵镇委员会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木钵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攻坚行动实施

方  案

 

岁末年初,是人员聚集、矛盾发酵、纠纷激化加重的重点时段,加之逐级相继召开全国两会,矛盾纠纷和案事件极易引发社会连锁反应,社会稳定面临诸多风险和压力。为深入贯彻省、市、县主动创稳会议精神,切实化解各类矛盾隐患,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全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按照环县委政法委印发的《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环政法发〔2024〕7号)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主动创稳行动为统揽,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通过不懈努力,切实把“预防在先、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着眼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覆盖、大起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摸清矛盾风险隐患底数,落实“清单化管理”“红橙黄蓝”风险等级管理、预警信息移交、党政部门联动、社会组织参与等工作机制,多元预防化解风险。按照“村组日摸排上报、乡镇周研判汇总”制度,落实矛盾纠纷“123”工作举措当月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不低于90%,全年不低于95%;确保不发生群体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非法聚集活动和“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重大网络舆情案事件。突出“四个重点”:重点领域。重点排查婚姻家庭、男女情感、邻里关系、债权债务、新农村建设、高速高铁、社会保障、石油煤炭风电等重大项目建设类,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或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重点部位。重点摸清出租屋、宾馆旅店、娱乐场所、餐饮场所、洗浴中心等易发案场所和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棚户区等治安乱点情况。重点人群。重点排查酗酒、嗜赌、涉毒、刑满释放、社区服刑、有犯罪前科、有自杀倾向、有暴力倾向、行为不端、游手好闲、无正当职业、新型传销组织参与人员、利益受损人员、家暴、婚变(婚外情、诉讼离婚)、恋人关系破裂(殴打恋人、扬言报复)、久居娘家不归、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涉法涉诉信访、缠访闹访、从事客货运输、复转军人、生活失意、扬言杀人或制造事端、与村民及亲属经常闹矛盾等其他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围绕春节前后、两会期间、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等重点时期。

三、步骤安排

集中攻坚行动坚持动态管理、统筹推进,不划阶段、不搞评比、不发简报,重点在高效务实解决现实矛盾问题,重点把握好以下步骤:

(一)全面摸排。各村、镇直各单位集中组织开展全方位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分析研判,仔细甄别重点矛盾纠纷、高风险矛盾纠纷、易激化升级的矛盾纠纷,建立清单管理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按要求及时录入运转“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发挥信息化平台实战作用。

(二)攻坚化解。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新排查出来的要及时纳入清单台账,对高风险矛盾纠纷要做到“即接收、即预警、即介入”,落实“一人一策”及“多包一”化解稳控措施,加强跟踪回访,案卷资料归档,确保纠纷化解到位、人员稳控到位,不酿成事端。

(三)总结提升。及时总结、固化集中攻坚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梳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弥补工作短板,切实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质效。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坚决落实维护稳定责任,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各村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网格员的“前沿哨兵”作用,全面滚动排查掌握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各村、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水平作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加强研究部署、推动落实、跟踪问效,切实担负起护一方平安、保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增强工作主动性,强化排查预警,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及时妥善化解办理;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与相关部门积极联动化解复杂行业性矛盾纠纷。

(二)发挥政法单位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力量作用,健全“警、诉、检”调和人民调解“四调”对接机制,确保矛盾纠纷信息共享、预警及时、处置高效。镇派出所要积极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强化对辖区违法犯罪线索、矛盾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处置,对不涉嫌违法犯罪的矛盾纠纷类警情及时移交至同级综治中心,配合做好化解稳控措施。法庭要向村(社区)延伸下沉司法资源,加大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指导力度,对尚未引发矛盾纠纷但具有潜在风险的社会问题向有关乡镇、单位积极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创新和不断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诉前调解人员力量配备,在推进全县诉源治理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司法所要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职能,整合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力量配备,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就地化解质效。乡镇政法委员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指导、督促和支持基层政法单位和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三)整合各方资源力量。针对当前矛盾纠纷的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强的实际,需统筹各类调解资源,充分发挥各类调解手段优势,完善衔接联动化解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综治中心要以实战化运行为抓手,把多元调解模式贯穿于纠纷化解工作始终,有效集成或对接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等资源力量,推动诉调、警调、访调对接,发挥行业性调解团队作用,牵头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应调尽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村(社区)依托综治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等机构,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相关社会组织等重要作用,为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充分发挥新乡贤、网格员、楼栋长、“五老”人员、平安志愿者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用足用活“陇情e通”“环您无忧”小程序,及时发现上报纠纷苗头隐患,跟进调处化解。

(四)严格督导考核。为确保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镇纪委将定期开展督导,将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共享、化解处置等纳入平安建设暨主动创稳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对不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到位,引发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重大涉稳舆情案件的,按照《庆阳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督导追究办法(试行)》依法依规倒查问责。

各村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各成员单位对排查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及时报送综治中心。3月底各村和成员单位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报送综治中心。

 

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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