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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z-2023-0008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0-1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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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的安排意见

时间:2023-10-10 【字体:

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有效防控各类动物疫病,保障畜牧生产安全和卫生安全,按照环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环动防指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秋季集中免疫工作

各村要高度重视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严格按照《2023年庆阳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要求,坚持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和散养户集中免疫相结合,认真做好猪、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积极开展因病设防、认真做好羊传染胸膜肺炎、羊梭菌类病、羊痘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保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秋季集中免疫工作自9月18日开始,10月25日结束。

二、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工作

各村要按照我市印发的《2023年庆阳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固定监测点》,做好以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的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和秋防免疫效果评价等工作,重点对种畜(禽)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规模养殖场(户)、老疫区、养殖密集区、交通沿线等场所进行监测,监测数据要及时按照要求上报。探索疫病监测和疫情报告数据应用,及时分析评估动物疫病形式,科学应对动物疫情。

三、加强免疫技术培训工作

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镇畜牧部门要组织村级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和自身安全防护集中培训。免疫时要操作规范,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类物品消毒,防止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做好自身生物安全防护工作,防止防疫员感染人畜共患等事件发生。

四、认真做好防疫物资管理工作

防疫物资配发后,在疫苗运输、存贮过程中要确保疫苗全程冷链,疫苗使用登记合账要详细记录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在免疫注射过程中如果发生大面积过敏反应或死亡等情况,要及时和疫苗生产厂家联系并上报兽医站,兽医站将第一时现场处置并间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加强免疫档案管理工作

各村要加强养殖场户免疫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免疫档案管理制度,指导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记录养殖档案。

六、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工作

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兽医站将确定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秋季集中免疫开始后,各村于每二6点前将本周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展情况上报兽医站,由兽医站整理汇总后统一上报畜牧中心。

七、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各村要认真总结防疫短板,查缺补漏,引以为戒,坚决不能造成疫情传播。免疫工作开展过程中,兽医站技术人员按照分组全程跟踪督办,督导检查,免疫工作务必要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从而达到免疫密度和质量双达标。

 

附件:木钵镇2023年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包抓督导人员名单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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