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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z-2022-0003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6-0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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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钵镇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02 【字体:

各村委会:

《木钵镇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木钵镇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露天焚烧污染等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持续做好2022年大气污染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要求,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镇突出的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垃圾焚烧等污染问题,提高我镇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镇域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二、主要目标

所有大气污染源实现浓度达标排放,排放量控制在政府批准的总量指标之内,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全镇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主要任务

)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治理

 街道餐馆采用电、液化气或无烟煤,不得出现冒黑烟行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

(二)扬尘污染治理

1、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管理。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建筑工地必须在工地周边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档,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施工期间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盖遮。

2、推进堆场扬尘整治。沙石料堆、煤场、渣场、白灰等应建立密闭料仓,露天堆放的必须全方位苫盖,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3、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砂石、土方、石粉、煤炭、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采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输,确保物料不外露。运输车辆需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槽帮上沿,车斗需捆扎封闭、遮盖严密。

三)加强秸秆、垃圾禁烧管理

坚持“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和“政府引导、镇街为主、部门服务、市场调节”的总体思路,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完善提高秸秆禁烧体系建设,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生垃垃圾按照“户清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的体系全面收集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控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广泛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要宣传平台,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度。积极宣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三)严格责任,强力推进。镇直各部门、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时间表、任务表、责任表,将任务细化到点、职责落实到人,依法行政,扎实推进。 

)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镇政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造成环保工作在县考评倒数的,对责任村、单位予以“一票否决”。通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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