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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z-2022-0001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1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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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安排意见

时间:2022-03-18 【字体:

各村委会、镇畜牧兽医站:

根据2022年3月3日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及《2022年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意见》(环动防指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及任务

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总体要求是,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在做好强制免疫的同时,统筹做好其它动物疫病的常规防控工作,继续落实“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免疫主体责任。

二、时间安排

我镇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3月11日至4月25日,秋季为9月11日至10月25日,集中免疫期后每月15-20日为月补免日。

三、责任措施

各村要切实落实好“政府保密度”的动物免疫的要求,统筹安排本村的动物防疫工作,密切和木钵镇分站配合,保障我镇动物防疫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木钵镇分站负责全镇强制免疫、疫苗及物资的领用、调拨、保存和使用监管;强制免疫过程的督查、指导考核;各村动物防疫服务人员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镇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和因病设防的免疫任务及相关工作,确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

口蹄疫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对一月龄以上的猪、羊和三月龄以上的牛全部实行免疫,且佩戴免疫标识;禽流感防控、免疫统一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N7)三价灭活苗。

常规动物疫病免疫,猪瘟继续实行差别化免疫,对存栏50头以下的中小散养户集中免疫,对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进一步强化养殖主体责任,由养殖户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对羊支原体肺炎、羊梭菌病、羊痘、牛出败等多发性常规疫病,木钵镇分站安排村级动物防疫服务人员开展合理布防。

四、动物卫生监督

1、推行产地检疫工作,落实养殖场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先填写《出栏健康保证书》再受理检疫的规定,强化动物检疫“痕迹化”管理,继续落实“官方兽医+村级协检员”的工作模式,落实“双包责任”制和“五到位”要求,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检疫申报达到100%,规范检疫申报受理,检疫及出证时间。

2、提升检疫水平,规范屠宰检疫行为;产地检疫率、出证率、检疫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管理,专人专柜专管,补充完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中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和信息管理及基础信息。

4、严格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检疫监管,严格隔离观察,加大违法调入行为的查处,加强省外调入的检疫监管,实施好动物调运的申报管理。

5、加强养殖场(户)的监管,每月对辖区的养殖场(合作社)最少检查两次,严格执行休药期和无害化处理。

6、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每月督查一次。

五、考核督查

木钵镇分站对全镇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和日常动物防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周、月多数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免疫结束后镇政府对全镇动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考核,注重实效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考核内容: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免疫抗体水平,免疫档案,免疫标识佩戴,包虫病防治,疫苗保存使用及空瓶回收,消毒灭源,各类报表和技能培训等项目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方法:镇政府同畜牧兽医木钵镇分站对全镇动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如下:

采取“一查(查看免疫档案)、二看(看现场)、三核(综合核定)”的方法进行明察暗访。明查:随机抽查考核,每村每次抽查30%以上的自然村,每个自然村抽查10户以上的农户。暗访:不定时、不定点、不打招呼、直接到养殖场(户)进行抽查,结束后给各村反馈信息,暗访结果纳入防疫考核,占重大动物防疫总分的20%的权重比,年终考核占80%;同时参考市、县业务部门监督考核所掌握的赋分情况,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兑现的依据。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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