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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z-2021-0006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6-2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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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木钵镇2021年“平安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6-22 【字体:

各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木钵镇2021年“平安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环县木钵镇委员会  

   2021622


木钵镇2021年“平安乡镇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乡镇”创建工作,维护我镇社会大局稳定,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市、县关于平安创建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辖区内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创建活动,实现本辖区社会长治久安。

二、目标任务

通过着力推进源头预防、源头治理,大力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命案发生,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及时排查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夯实执政基础,实现八有八无一升一降有组织领导,有机构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创建方案,有创建载体,有监管措施,有治安防控体系,有法治工作氛围;无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无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无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无重大毒品刑事案件,无进京非访事件,无渉邪教刑事案件,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无赌博、吸毒、危险驾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违纪行为;社会治安秩序好,群众安全感和对辖区社会治安满意度达到95%以上,较往年有明显提升;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提升群众满意度,实现本乡镇长期和谐稳定,促进本乡镇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三、创建内容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调处工作。

为确保社会安定,建立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为依托,其他部门协同参与的调解机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月排查、月治理、月上报工作制度,要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对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办和检查,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切实抓好以村民为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遵纪守法的意识;要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抵制高额彩礼买卖婚姻、男尊女卑等各种陈规陋习,理性对待矛盾纠纷和生活中的挫折,从思想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事件发生。同时在村组群众大会,集会日的时候,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法治信访宣传手册》、《平安建设手册》、《反邪教宣传彩页》等宣传资料,并为群众耐心地答疑解惑,发动群众参与到平安创建的活动中来,让群众更懂政策,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为服务型政府树立良好形象。

  2.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当前,木钵镇按照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建设了适合本镇特色的综治中心。将综治中心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接待、反邪教教育转化、谈心谈话等中心进行整合建设,统一规范职能定位、人员配备、硬件建设等,实现中心“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

  3.完善群防群治机制,维护本乡镇长治久安。

  健全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治安巡防员等各种群防群治队伍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各村建立完善的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事件;完善治安稳定形式联合预警、矛盾纠纷联合巡查防范、群体性事件联合预防处置等协作机制;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由镇综治中心协调,派出所指导,以村村干部为骨干,开展治安巡逻。

  4.落实重点人员服务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帮教组织建设,了解掌握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社区矫正、不良行为青少年、涉毒涉邪、生活失意、问题女婿、问题青少年等重点人员和代课教师、军队退役、重点信访等特殊群体人员的情况,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严格落实“一人一策”管控措施,成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责任,积极帮助帮教对象解决学习、生活、就业等问题。通过帮教,切实预防和减少帮教对象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镇直单位、各村(社区)要按照“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要求,把平安建设纳入本辖区、本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狠抓落实。

  (二)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强化宣传,通过舆论引导,不断增强群众治安防范意识,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全镇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民动员、共建平安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创建活动措施的落实。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从实际出发,加大对建设“平安木钵”工作人力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群防群治的途径和办法,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镇综治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掌握全镇平安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保证各项创建任务的全面落实。

附件:木钵镇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木钵镇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贵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金龙   镇党委副书记

杨艳萍   镇人大主席

王红萍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袁浩南   派出所所长

杜静遥   木钵法庭庭长

 员:梁栋、张尧、段述章沈浩杰 都兴权殷少勇李鹏勃、赵德睿、孙建英、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综治中心王红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雪峰办理具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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