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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z-2022-0003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7-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7-20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负责搞好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木钵镇属二类乡镇,设置5个党政机构,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水利水保、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卫生健康、统计等工作。(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五)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乡村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自然资源相关工作。

下列5个事业单位:

(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农业、畜牧、农机等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动物疫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指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农业保险、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建设等工作。(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救助、公共卫生、环境整治、就业指导、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危旧房改造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承担乡村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工作;承担乡镇乡村文化建设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承担发展乡镇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普查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旅游资源开发工作。(三)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承担乡镇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承担服务窗口人员的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由政法委员兼任)。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受理、调解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信息报送、分析研判等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  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工作。(五)综合行政执法队。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主要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接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下放、授权、委托给乡镇的行政执法权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统筹管理乡镇所属执法人员和上级部门派出的执法人员。

机构设置: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隶属于环县人民政府。

人员情况: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共有在职人员127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97人,与上年比增加4人,其中行政人员不变,事业人员增加4人,变动原因为招聘2名村支书、1名兽医站工作人员、1名干部离岗创业期满返回上班。退休人员15人,已全部移交至社保中心管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48,810,320.39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225,107.33元,上年结转收入2,585,213.06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606,110.73元,增长67.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易地搬迁项目。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48,810,320.39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9,606,110.73元,增长67.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易地搬迁项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53,006.64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013.52元。

3.卫生健康支出953,440.17元。

4.节能环保支出208,3631.94元。

5.城乡社区支出249,000.00元。

6.农林水支出26,552,228.12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25,107.33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8,801,642.23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07,553.12元,增加8.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7,423,465.00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465,665.00元,增长360.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易地搬迁项目及生态环保-高寨牛场氧化塘废水拉运项目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3个,主要是:木钵镇关营村绿化项目、高寨牛场氧化塘废水拉运项目、易地搬迁项目。

2.保障运转经费8个,主要是:公用取暖费、会议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乡镇职能公务费(人大政协预备役、生态环保、纪检工作、残疾事务、退役军人、安全工作、综治工作、民政救助、妇女工作、共青团工作)、村组干部报酬、村级经费(村级办公、村务监督、安全生产、残协、妇女报酬、误工补贴)、畜牧兽医站工作经费、乡镇供热补贴资金。

3.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1年预算0元相比无变化,无 因公出国(境)费用。

2.会议接待费70,000.00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12.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4. 机关运行经费3,110,163.67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0,601.66元,增加7.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干部正常变动,人数增加,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非税收入列支的项目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2,0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524,987.78元。其中:办公用房12,228.10平方米,价值2,713,068.37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139,854.98元。其他固定资产2,672,064.63元。2022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200,000.00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

(五)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7个子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1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7号)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1年绩效评价管理:我单位专项资金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财政支出27,423,465.00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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