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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z-2023-0004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4-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应急管理

木钵镇2023年防汛责任人名单公示

时间:2023-04-0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镇政府确定了镇村防汛责任人,经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防汛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防汛抗洪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监督电话:0934-4553261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木钵镇2023年防汛责任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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