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z-2023-0006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木钵镇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木钵镇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木钵镇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防汛应急救援工作,保证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环县木钵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特制订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一、防汛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防汛组织体系
已成立木钵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镇村的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王贵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彦鹏 副镇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由党委班子成员、科级干部、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组成,具体名单详见《关于成立木钵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环木政发〔2023〕87号)文件。
(二)工作职责
1.镇级防汛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灾害隐患点巡查,督促村级山洪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山洪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山洪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2.村级防汛责任人: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防汛信息,并将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户到人;当发现本村范围内出现洪涝灾害前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组织动员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到安全场所,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当本村出现洪涝灾害时,应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及时报告镇政府,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汛期必须保持24小时值班和通信畅通。
二、预警信息接收反馈
(一)接收发布预防预警信息
当接到县级强降雨通知时,镇党政办、应急办立即向各村发布预警信息,各村支书(主任)、文书等村干部通过微信群、电话、广播及时向广大村民发布预警,对低洼处和信号差的地段居民,由村民小组长亲自上门通知。
(二)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其预警程序如下:
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可参照县→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如遇紧急情况,如局地突降暴雨、滑坡、山洪超过临界值或水库溃坝等,发生村委会支书(主任)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根据县级气象部门发布的汛情预警级别,镇村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做好防汛抢险的准备工作。
(三)预警信息传递方式
1.通过网络平台、电话、口头宣传告知群众;
2.发生山洪灾害时,镇、村、户之间的通信可采用电话和专用警报系统等方式,户与户、人与人之间的通信可采用专用警报系统和手摇报警器、敲铜锣、上门叫应等方式。
(四)开展联合预警工作
山洪灾害发生时,同时向我镇公安、卫生、武装等单位和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利用各单位和部门预警系统优势,密切联系配合,做好救援应急准备。
三、隐患排查
(一)风险隐患排查
1.镇防汛办、各村委会在汛前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要工程、要害部位和各单位的防汛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一律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镇防汛办、各村委会汛期安排专人定期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开展隐患排查巡查,每逢暴雨后加大巡查力度,开展现场监测。
(二)联防联控
1.山洪灾害预警条件、预警时间以是否接近、达到、超过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为主要的依据。
预警区域 | 准备转移预警指标 | 立即转移预警指标 | 关联 监测站 名称 | 备注 | ||||||||||
30分钟降雨 | 1小时 降雨 | 3小时降雨 | 6小时降雨 | 12小时降雨 | 24小时降雨 | 30分钟降雨 | 1小时 降雨 | 3小时降雨 | 6小时降雨 | 12小时降雨 | 24小时降雨 | 区域内雨量和山洪监测站 | ||
强降雨区域 | 18 | 23 | 28 | 32 | 43 | 50 | 27 | 34.5 | 42 | 48 | 64.5 | 75 |
2.实时监测主要包括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3.在汛期加强重点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监测,各村负责落实监视人员和必要的手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警报。
4.一旦发布转移预警信号,各村要落实专人负责转移避险任务,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根据拟定的转移路线,有组织、有纪律的迅速撤离危险区,到既定的安置地点就近安置。
四、应急救援
(一)人员、物资准备
1.人员详见《木钵镇应急救援队伍名单》。
2.汛前,镇村按照计划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援物资,开展车辆调配、救援救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应急救援机构
1.镇政府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辖区内防汛应急救援工作。镇长王贵平任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镇长张彦鹏、武装部长李峰任副指挥,成员由相关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2.防汛抢险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转移安置组、抢险救援组等4个工作小组。
①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正军、张彦鹏
成员:王永州、李伟东、李兴成、王伏阳、周娟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防汛、气象等单位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防汛救灾物资供应、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发布,协助做好防汛动员宣传等工作;安排灾害信息员开展灾情报送工作。
②监测预警组
组长:刘兴龙、乔炳鑫、
成员:段述章、张永宏、王志龙、郭会明、李锋
主要职责:在防汛抢险时开展对河道水位、淤地坝工程、降雨、泥石流和滑坡等重要地点开展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号和转移信号。
③转移安置组
组长:张尧、王宝江
成员:张怀信、张旺、郭双平、韩凯辉、刘喜龙、梁俊立、刘浩、李红果、谢金阳、耿庆玮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和分散、就近转移相结合,负责转移的责任人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转移措施。安置地点、转移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需拟定好转移安置路线,并由熟悉人员提前勘察确定。
④抢险救援组
组长:李峰、都兴权
成员:念鸿亮、陈浩平、龚喜、李锐、杜立、郭琨、慕泽洲、李涛、陈登峰、张统荣、陈博、王振堃、鄂亚东、文彦卜、慕彪、张盼盼、苏绪绪、周润红
主要职责:对发现险情的工程组织有效有序的抢险工作,避免险情的进一步扩大;组织救援人员修建临时道路、搭设临时供电线路,快速修复损坏公路和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交通和正常供电;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其他有关各部门、镇直单位、村组人员按照防汛抢险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开展工作。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电力通信恢复、交通秩序维护、治安保障,负责防汛人员的生活安排及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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