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z-2023-0005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6-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道路交通“除隐患查违法 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全镇道路交通“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木钵镇道路交通“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面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县道安委印发的《全县道路交通“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环交委发〔2023〕11号)文件要求,结合全镇“三抓三促”行动,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 年12月底,组织开展全镇道路交通“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紧紧围绕容易引发较大事故的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和重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交通违法违规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有效遏制亡人事故多发势头。
二、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道安委组织部署实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王贵平任组长,副镇长张彦鹏、交警中队队长蒋继贤为副组长,镇道安委成员单位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副镇长张彦鹏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整治重点
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整治:
(一)重点驾驶人。今年以来有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以及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注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人员;今年以来发生过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事故责任,且未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今年以来发生2起(含)以上交通事故,均负有事故责任的驾驶人;交通违法累计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违规运营、从业资格证逾期、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驾驶人。
(二)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交强险脱保上道路行驶的大客车、校车、重型货车、六座以上小型客车和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名下登记的营运车辆;对全镇“五小车辆”持续进行摸底,更新台账,全部纳入管理。
(三)重点道路。农村道路1处“五必上”路口路段、5条减速带建设任务,9月底前全部完成;临沟临崖、急弯陡坡、平面交叉、穿村过镇的路段,风险隐患突出的农村道路,6月底前必须完成隐患整治。
(四)重点企业。在镇内从事经营活动的道路客运企业、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货运企业(拥有重型半挂车、重型全挂车、重型货车或重型牵引车)中被评价为高、中风险等级的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运输企业。
四、工作措施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人、车、路、企”风险隐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公安机关工作措施
交警中队主抓严查严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勤务的针对性,加强24小时巡逻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加大视频监控、定点测速、警示标志等布建密度,有效遏制超速行驶、迎面相撞等事故;强化国道211线的事故系统防控能力,持续深化国省道路、县乡道路、农村道路管控措施,不间断开展集中整治,以最强攻势营造“不能违、不敢违”的严管氛围。
(二)交管站、劝导站(点)工作措施
1.全面掌握农村群众外出打工、集体种树、集体种地、集体收成以及婚丧嫁娶等群众出行信息,及时反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警示、提示、加强安全监管,劝导群众合理安排乘车,保障出行安全。落实镇长每月当1天交管站站长、村支书每月当一天劝导员制度,检查指导行政村交管室和劝导站(点)完善基础台账、落实勤务、排查隐患、宣传教育、劝导纠违等工作。
2.建立道安委相关负责人亡人事故到场和整改落实责任制度。凡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有受伤人员的,交警中队及时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积极配合组织参与抢救;人员当场死亡的,交警中队3小时以内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交管站站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村组负责人7个工作日内到事故现场进行原因分析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并在本辖区进行案例警示教育宣传。
3.按照要求加快推进全镇农村检查劝导站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建设和联网应用,及时接入相关平台,要确保能够清晰、直观地反映出检查劝导站外观和勤务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农村劝导工作实效,切实提升劝导勤务效能。
(三)其他相关部门工作措施
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调交通管理、公路养护、公安部门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教育引导中小学校学生、幼儿园儿童拒绝乘坐超员车、违规车辆,提升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市场监管,严禁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
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上路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查,严查无证、非法拼装拖拉机行为,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
住建部门要对涉及建筑施工车辆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切实消除建筑施工车辆安全隐患。
宣传部门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以及各类宣传栏、农村大喇叭等媒介作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典型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案例,广泛宣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氛围。
道安委其他单位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全方位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三抓三促”活动的具体行动,是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遏制亡人事故多发势头的有力措施。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实施。
(二)强化部门协同。镇道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联合会商、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人、车、路、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工作内容,突出本辖区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镇政府将适时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加强“专项整治”情况的跟踪问效。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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